为一方和谐坚守二十五载
——记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纪工委委员、司法所所长刘福伟
他,长期从事司法工作,在人民调解岗位上一干就是25年;他,荣誉无数,却总是淡淡地说:“不记得了,记那些干什么。”他,就是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纪工委委员、司法所所长刘福伟——
刘福伟(右)在一群众家中了解情况。陈贤昌 摄
“既然选择了这方热土,就要融入这片土地。”
1989年,刘福伟从外省回到南安市向阳乡司法办(所)工作。向阳乡距离市区40多公里,当地群众用闽南话交流。刘福伟的祖籍虽然是南安,但他在江西出生、长大,如何用闽南话和群众交流,成了刘福伟回家乡后必须逾越的一座“高山”。
闽南话是汉语几大方言中语言现象最复杂、内部分歧最大的一个方言,如果没有语言天赋,就是待在闽南一辈子可能都听不懂,更不用说会说闽南话了。为了学好闽南话,刘福伟请来当地一个闽南话“专家”,一连几个月,刘福伟用心观察,对口型、学发音。
一天早上,刘福伟突然用闽南话蹦出了一句“恁遮早就来上班了,即阵有侬卜教我讲闽南语无?”(普通话:你们这么早就来上班,现在谁能教我讲闽南话吗?)这让同事大吃一惊。从那以后,他更加用心学闽南话。办公室、调解现场,都是他学闽南话的“教室”;村干部、村民甚至少年儿童,都是他的“老师”;白天、晚上,都是他的“上课时间”。慢慢地,刘福伟从一窍不通到会说三言两语,到讲一口流利的闽南话,从群众眼中的“外人”变成“自己人”。
如今,一有群众来访,刘福伟便会迎上去,说声“汝好”;电话响起时,他会礼貌地说:“歹势、歹势(不好意思)”。问他为什么那么执着地学闽南话,刘福伟说:“在基层工作,不懂得群众的语言,就融不进群众中去。我也曾想过放弃,但我想,既然选择了这方热土,就要融入这片土地。”
“有当事人的一声谢谢,我就心满意足了。”
调解工作,常常面对情绪激动、甚至有过激行为的群众,刘福伟一直处在调解第一线。“调解员很多都是女同志,她们有很多不便,我这个男同志应该冲在最前面。”25年来,刘福伟就像一头“老黄牛”,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2011年除夕,刘福伟忙完手头工作,用摩托车载着爱人回老家过年。这时,他接到一个紧急通知:街道某清洁公司员工周某在工作时意外猝死,公司与死者家属就赔偿金额发生纠纷,要求他立即前往调解处置。
接到电话,刘福伟二话不说,立即赶赴现场。当事双方情绪十分激动,冲突一触即发。刘福伟赶紧找到双方“带头人”了解事件经过,阐释法律规章,提出多个解决方案……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刘福伟匆匆赶往老家,等他到家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避免了一起矛盾冲突,晚点和家人团聚,值得。”刘福伟说。
还有一次,一位来自四川的女工与所在公司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刘福伟当即介入调解,帮助女工要回了工资。工资要回来了,女工很快踏上回家的路,刘福伟也在忙碌中把这件事淡忘了。有一天,那位女工特意打来电话向他道谢。“当时心里感觉暖暖的,觉得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值得的。真的,有当事人的一声谢谢,我就心满意足了。”刘福伟说。
从走上人民调解岗位的第一天起,刘福伟就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25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近5年来,刘福伟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15件,调解成功1193件,调解成功率达98.2%,其中化解重大疑难纠纷3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2起、97人,制止群体性械斗7起、154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6起、45人,维护了地方和谐稳定。
“不记得了,记那些干什么。”
刘福伟有一句口头禅:“唯有人做得正,纠纷才能平,调解才会成”。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13年,刘福伟接手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经过多次调解,当事人拿到了赔偿金。当事人非常感激,当场拿出厚厚的一沓钱表示感谢,刘福伟婉言谢绝了。
当事人涨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所长,您就给个面子,我们一起吃顿饭吧。”刘福伟说:“我们的工作有规定,不能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如果我接受您的宴请,对方会以为调解有失公正,他们怎么能服气。”
有人问过刘福伟,调解纠纷的秘诀是啥?他总是这样回答:多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用事实说话。说起调解过的案件,刘福伟如数家珍;问他群众送来的锦旗、感谢信写了些什么,他摇着头说:“不记得了,记那些干什么。”在刘福伟心里,始终惦记的是群众的事,是工作原则和纪律。
刘福伟在人民调解岗位上干了25年,他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精力,无论严寒酷暑,奔走在大街小巷,为一方和谐稳定忙碌着。(王德明 口述 王长远 陈贤昌 整理)
人物档案
刘福伟,男,49岁,中共党员,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纪工委委员、司法所所长,先后荣获泉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泉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福建省人民调解能手、2013年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