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获评“浙江好人”,又在下班路上做了好事
7月11日6时30分,晨曦徐徐拉开帷幕,清晨的丽水分外宁静。刚刚结束晨练的朱熙亮正准备前往单位开始一天繁忙的工作,却在丽水市体育场附近目睹了一起车祸:一辆电动车撞上了一辆私家车,骑车群众被撞得头破血流。

朱熙亮,1974年出生,现任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室)主任,刚在2019年6月,因为敬业奉献被评为“浙江好人”,并收获了“浙江好人”的评价语:认真践行纪检监察干部的庄严承诺,以敬业进取精神和坚韧执着,诠释了对纪检事业的热爱,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目睹车祸发生的全过程,他立马上前帮忙扶起伤者,并为其止血,直到伤者被救护车接走,他才赶往单位。当天有出差任务的他还拜托了医院的朋友代为看望伤者,在了解到伤者没有生命危险后,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而在9月27日中午的下班路上,相似的一幕再次发生,朱熙亮同样没有犹豫,主动上前帮助伤者,扶起车辆……获评好人又多次做好事,朱熙亮在丽水成了敬业奉献、救死扶伤的正能量代表。
“火眼金睛”的“猎狐人”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同朱熙亮工作过的人都说,他有一双“火眼金睛”,眼睛亮、鼻子灵、耳朵明,分析研判事情稳、准、狠,仿佛什么问题都难不住他。
2015年全国“天网行动”启动以来,我省中央挂牌督办的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红通人员”共计84人,其中丽水有8人。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室)作为市纪委负责防逃追逃工作的主要部门,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面对繁重的追逃任务,朱熙亮义无反顾地迎难而上。他和同事们一道,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从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中寻找抓捕对象的“蛛丝马迹”,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中央挂牌督办外逃人员清零目标,得到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高度评价。
人民利益的“守护神”
在与腐败分子的长期斗争中,朱熙亮早已历练成为市纪委市监委的顶梁柱、反腐战线上的尖兵。他先后牵头或参与查办各类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多达数十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近千万元。
2011年6月,朱熙亮被抽调到省纪委参与办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湖州市原市长黄某违纪违法案件。时间紧、任务重,保密性强,朱熙亮始终保持着严谨较真的工作态度和昂扬进取的工作激情,和“战友”们一起,查清黄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的犯罪事实。
在朱熙亮的工作职责中,除去参与执纪审查等“惊心动魄”的工作之外,更多的是做好问题线索的分析、处置等常规工作。在这个似乎“有点繁琐乏味枯燥”的工作岗位上,朱熙亮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勇于破解难题,由他探索创立的监督监察零空档、线索处置零搁置工作法,并在全市纪检系统推广应用。
干净干事的“拼命三郎”
熟悉朱熙亮的同事都形容他是“拼命三郎”,“白加黑”和“五加二”对他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在违纪违法人员被留置的无数个日夜,留下了朱熙亮疲惫的身影。每当深夜,人们都已进入梦乡,朱熙亮总是“不放心”地开展巡查。留置对象情绪是否稳定?权利保障是否到位?监控记录是否完整?……每个环节、每个细节、每项隐患,朱熙亮都不轻易放过。
“安全是审查调查的生命线,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我的职责就是要保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朱熙亮凭着这份执着与坚守,始终自带“放大镜”,盯牢安全隐患,压实安全责任,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堵塞漏洞,一年来开展谈话提醒50余人,发现、纠正各类安全隐患13个,切实保障丽水留置安全工作“零事故”。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分付出、一分成绩,累累的硕果,离不开心血和汗水的浇灌。一直以来,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朱熙亮从未退缩,以担当诠释忠诚,不忘初心,惩恶毋尽,不断前行!
(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