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积极探索,注重实效,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澄纪 海南省澄迈县自2005年开始在党的基层组织探索试行党务公开工作,其间,认真抓好试点,不断总结完善。去年9月,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下发后,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全县基层党组织全部实行了党务公开。 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一是规范公开形式。设置统一规范的党务公开栏200个,确保党员群众的知情权;每星期编印一期《澄迈要务报》,每期印刷2000份免费发送全县各级党组织,公开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利用现代媒体,大力推行“阳光党务”、“电子党务”。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央《意见》的要求,一方面,把党组织基本情况、重大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等方面的“规定动作”做到位;另一方面,坚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群众关心的焦点、本单位工作的特点等,把干部任用情况公开、财务收支公开、工程建设情况公开等“自选动作”做好。三是规范公开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澄迈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基本目录》,从镇党委、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村(居)委会党支部三个层面制定目录,明确了二、三级公开项目,按照“提出、审批、公开、反馈、归档”五个程序,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和责任人作出规定,切实增强了公开的针对性。 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努力增强公开效果。在实行党务公开工作中,该县注重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着力增强党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在具体操作中力求做到“四个融入”:一是把党务公开融入全县大局,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把中心任务的落实情况列入党务公开范畴,及时将重大决策的谋划、政策的出台等情况向党员群众公开,使党务公开成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二是把党务公开融入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采取重要情况通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竞争性选拔干部等措施,调动广大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三是把党务公开融入具体工作,推动抗洪救灾等工作有效落实。坚持把党务公开与实际工作、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生机和活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去年,该县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全县共投入救灾专项资金2416万元,救助灾民11万人次。县纪委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四是把党务公开融入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意见箱、网上信箱、公开监督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并指定专人抓好收集处理工作。 注重建立保障机制,不断促进党务公开常态化。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为党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了预公开制度、监督员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等多项保障性制度。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登记簿》、《群众意见建议登记簿》等制度,使党务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效运转。注重加强监督考核,为党务公开提供激励保障。该县各级党组织都成立了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普通党员担任监督员,形成了组织、社会、党员群众共同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县委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党的基层组织及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依据,与对干部的奖惩使用挂钩,有力地推动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