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近两年来,甘肃省天水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建立和完善了一批切实管用的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依靠制度创新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完善领导干部的述职评议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性”工作。多年来,市纪委监察局每年都按照任务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环节开展工作。为了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反腐倡廉建设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廉政勤政述职的暂行办法》,确定每年选择10个左右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抓惩防体系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10个方面的情况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
完善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谈话和函询质询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监督。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谈话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函询和质询的暂行办法》两项制度。今年以来,对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勤政诫勉谈话,实施责任追究16人次。两项制度的实施,得到了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一些被谈话和被函询的同志认为纪委的谈话提醒和临界询问适当及时、很有必要,是真心爱护干部和保护干部的好举措。
完善机关作风测评和效能监察制度,从多方面促进机关效能的提高和机关作风的转变。针对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方面的关注,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市直单位作风状况进行测评的暂行办法》,规定由社会各界每年对市直部门和驻市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公开问卷测评,确定从市县乡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工人、青年、妇女、个体私营业主、农民及农民工、老干部等10个群体中各选取100名代表共1000人,对市直及驻市部门单位的作风状况进行“千人问卷调查”。对测评结果进行通报,并确定对排名靠后的三个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后三位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年度考核以及工作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和成员均不得进入“优秀”等次。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上,制定出台了《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市行政效能投诉办法》两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效能监察行为和效能监督工作。
完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舆论关切。在过去开办“行风热线”、“市长信箱”的基础上,今年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分别与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合作,按市委安排承担起在“天水在线”网站开设的“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的督办工作,同时在天水电视台开办“民情一线通”栏目,在天水日报开办“政风行风在线”栏目。制定出台了《天水市“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创办了《督办专报》和《网络信息专报》,从网民留言的受理、分解、交办、督办、答复、反馈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使网络问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基本达到了“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要求。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监督落实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农村腐败问题的发生。近年来,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但在基层乡村两级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惠农政策的落实,更重要的是形成了新的农村腐败问题。为此,制定出台了两项监督管理办法。一是《关于强化落实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的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关于规范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制度的监督管理办法》。这两项制度的实施,从源头上切断了惠农资金发放和筹资筹劳过程中发生腐败的机会,有效遏制了损害群众利益和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农立案案件32件38人次,较去年同期有了明显下降。
完善廉租房项目建设“五监管一查处”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的有效机制。天水市承担了甘肃省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依托秦州区15个廉租房建设项目开展了试点工作,坚持从主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入手,深入查找廉租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容易诱发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细化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做到“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监督”。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标准监管、项目审批监管、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程质量监管、项目资金监管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6个方面共15项具体制度的“五监管一查处”制度体系,在制度层面实现了廉租住房项目建设从立项到入住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作者 杨维俊 系甘肃省天水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