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构筑职能责任权力协调统一运行链条
河北省承德市在深化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中,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行使这条主线,结合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定职明责”工作,通过岗岗定职、人人明责,使岗位设置更加合理、岗位责任更加清晰、岗位权力更加规范,构筑了职能、责任、权力相互协调统一的运行链条。
明晰岗位职能,解决“履职不到位”问题。全市根据“定职明责”工作要求,在明晰岗位职能上突出三项重点。一是明确和细化了岗位职能。按照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对内设科室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定,将“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方案赋予各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以科室为单位细化量化到每个工作岗位。为增强各岗位职责的严密性和实用性,按照岗位性质的不同,将岗位类型划分为业务管理类、队伍管理类、综合服务类三种,逐岗位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岗位职能,做到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要求都符合实际,都能够运行。有的部门逐岗位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代码编号和职位说明;有的部门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导入行政管理,与定职明责相结合。二是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按照精简效能的工作要求,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制定并细化了工作流程图,全市行政事项平均简化中间环节1.7个,缩短审批时限6.2天。在简化细化工作流程的同时,对每项工作进行了量化和分解,规定了各单项工作完成的数量、时限、程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三是制定了具体可行的考核办法。围绕“决策、运行、监督、考核、问责”链条体系,建立了确保定职明责可运行、可实施、可追溯的制度体系,各部门制定出台了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监督考核办法。
明确岗位责任,解决“践责不尽心”问题。按照“有权必有责、责权相一致”的原则,重新细化了岗位职责,将各项责任目标从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具体落实等方面,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都逐一明确要求,使每一个人所行使的权力、承担的责任划分得更加清晰、具体、明确,使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行使流程更加科学、简化、规范。同时,进一步明确问责程序和问责办法,各部门围绕确保正确履职、便于问责标准量化和提高问责针对性实效性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的问责规定。去年以来,该市共对111起不正确履职、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当事人进行了问责,促进了“定职明责”工作的落实。
明察岗位权力,解决“权力滥使用”问题。一是削减下放权力。针对当前行政审批事项多、管理较乱等问题,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和下放。按照职、责、权对等一致的原则,通过采取试点先行、部门自查、实地走访、重点调度等多种措施,将凡与建设国际旅游城市、与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相悖的审批事项,予以削减;能通过事后监管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削减;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予以削减。截至去年底,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年初的377项削减、下放至149项,市级审批事项保有率为39.5%,县级削减率为30%以上。二是公开权力。对履职所依托的权力,逐项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予以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削减、下放、规范的行政权力及职能设置、依据流程、承诺事项和每次行政行为的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利用政府门户网、电子政务网等形式,全面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还推行了“开门办公”。各单位在明显位置设立标识,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职责、联系方式;在对外窗口公开办公人员姓名、分工、电话和在岗状态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监督权力。一方面,围绕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在对全市行政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确认的基础上,对市直1069项行政权力和县(市、区)所有行政权力,按照“定职明责”的要求将这些行政权力对接岗位、责任,形成了权力、岗位、责任相统一的岗位责任体系;另一方面,投资110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联网音频同步电子监察系统,在去年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网上审批的基础上,今年将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全部网上运行和全程网络监控,用科技手段提升监控时效。
承德市开展“定职明责”工作一年来,有力地促进权责一致原则的完善和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有利于有效预防腐败。“定职明责”工作,建立起了确保“定职明责”可运行、可实施、可追溯的制度体系,从而成为规范权力的基础,克服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预防腐败的坚实基础。二是有利于促进干部良好作风的养成。通过深化“定职明责”,明晰了工作标准,完善了责任体系,使各级干部干工作有目标,做事情有遵循,进一步增强了责任和服务意识,提高了自觉履职尽责能力。三是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通过明责公开,使社会监督有了着力点和评判标准,初步形成了内外结合、有效运转的统一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