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着力打造廉洁杭瑞高速示范路
全长200公里、工程总投资97.13亿元”湖北杭瑞高速公路于近日建成通车。该项目是武汉城市圈率先启动的最大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是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重点工程监督检查联系点。为打造“双优项目”,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和深化该项目的“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一是“十查十治”, 加大关键部位与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2009年杭瑞高速始动工初期,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带领省纪委监察厅、省交通厅班子成员利用双休日深入多个项目工地,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要求将廉政阳光贯穿于工程决策管理、投标采购、计量支付、财务等全过程,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各环节,确保工程优秀、干部优质。杭瑞指挥部按照省纪委和省交通厅领导要求在行业内开展“十查十治”,坚持将防控关键部位与防控关键环节相结合,突出防控重点,对交通工程管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治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二查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治理未批先建、违规建设;三查项目招标投标,治理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专家评标不公,招标代理违规操作;四查诚信履约,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信用缺失,中标后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五查勘察设计,治理设计变更、违规调概;六查质量安全,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和安全管理粗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七查资金监管,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漏洞;八查工程监理,治理现场监管不到位,监理程序不严格,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九查试验检测,治理假数据、假报告;十查依法履职,治理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二是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治理工程建设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在 “十查十治”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察厅、省交通厅联合杭瑞指挥部要求90多个参建单位扎实认真地再次进行自查、排查,参建单位的母体单位成立专班到项目部指导、监督、检查。同时,省级成立7个检查组,对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认真排查,自查与排查共查出问题12类116个。根据查找出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会同交通厅及时印发了《关于打造湖北杭瑞高速公路“廉政阳光”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以点带面,加强指导,深化创建,全力加强“示范点”建设,探索实践并总结形成了湖北交通建设“廉政阳光六同长效”工作法。即优质高效目标与廉政阳光目标同确立,高速公路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合同同签订,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与纪检、检察、司法、审计部门联动机制同建立,基层党建与“两型交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模式同探索,质量、安全、进度与廉政阳光公开同考核,经济社会效应与“刚毅品牌效应”同发挥。“廉政阳光六同长效”工作法为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了示范和借鉴。省交通厅还根据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建设的通知》,召开了湖北交通“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推进会,在全省交通系统内建立并落实了“五定”措施,即定点联系、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定期汇报、定期信息报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确保月月有活动、月月有重点、月月有小结,推动创建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拓展。
三是创新举措,务求廉政阳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首先,把廉政阳光贯穿工程决策管理、投标采购、计量支付、财务等全过程,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各环节。将设计变更等“十公开”。在计量、变更、验收等关键部位和环节,推行分权制约、以权制权、网上申报、现场签证、联审联批、网络支付等方式,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其次,要求工程指挥部党委制定和完善民主议事、集体议事规则,实行“三大一重”决策机制,明确规定与施工所在地的纪检和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如在咸宁监狱建立了杭瑞廉政教育基地,开展预腐防控治理和教育;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以“十查十治”为专项治理的着力点,作为推进阳光工程的“助推器”;对涉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招投标、材料采购、分包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工程计量、设计变更、资金拨付、交(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了“十个全覆盖”。第三,要求参建单位,坚持廉洁从建,着力打造质量零缺陷、安全零事故、环保零破坏、资金零拖欠、成本零超支、进度零拖延、拆迁零群访、廉政零案件的精品工程,对构建交通领域腐败防控体系将起到十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