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官员非正常死亡现象分析
近几年来,有关官员“非正常死亡”(自杀)的新闻不断传出,逐渐引起媒体和大众的关注。这种现象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诱因,如何干预和救助官员缺失的“精神家园”,是杜绝官员“非正常死亡”现象,加强干部“四化”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官员“非正常死亡”的三大特点
通过对近几年来官员“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分析,主要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
(一)从发生时段来看,岁末年初频发。以2009年为例,2009年有人称之为“官员自杀年”,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年有13名官员非正常死亡,仅12月,就有6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其中大部分是自杀。从年初的2月到年底的11月、12月,是13人死亡最为集中的几个时间段,尤其是12月,共发生了6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而2010年1月至2月,又有6名官员在这个时间段非正常死亡。另外,干部换届调整后的3个月内也是官员“非正常死亡”的易发时期。
(二)从官员级别来看,涉及比较广泛。近年来,自杀官员级别从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科级,每个层级都有。自杀的省部级高官有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山西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王通智。厅局级官员包括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余小平,他曾经是江西省最年轻的市委书记,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位自杀的地级市委书记。县处级、科级的自杀官员就更多了,如安徽蚌埠市统计局局长刘敏、福建福鼎市质监局局长翁华铭、安徽固镇县财政局局长殷勇、江苏射阳县地税局局长沈忠良、河南宜阳县公安局长白山等等。
(三)从自杀方式来看,方式多种多样。从死亡的某些个例上看,大部分都是不明原因的自杀,跳楼、自缢、割腕、撞火车等,有极少部分是因为劳累过度,突发疾病死亡。其中以跳楼和自缢最为普遍,约占六成半。自杀场所以公共场所居多,大部分自杀官员选择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自杀,约占到六成多,选择在家自杀的仅为一成左右。例如: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在湛江市跳楼身亡;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刘亚军留下内容不足200字的遗书后,撞火车身亡;河北省万全县县长王聪著在宿舍自缢死亡;河北省蔚县教育局局长葛祥自伤左腋窝部位,伤及动脉,血流过多,抢救无效,医生称这种“割腋自杀”方式非常罕见。
二、官员“非正常死亡”的三大诱因
据专家分析,官员“非正常死亡”主要是精神家园缺失所致,而贪污腐败、仕途不顺、工作压力过大是构成官员自杀的三大诱因。
(一)贪污腐败,畏罪自杀。那些确有严重问题的“嫌疑贪官”者,他们选择自杀,主要出于两种动机:一是活不下去了。对于贪腐的高官,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的现实令他们有的人一夜间白了头,有的则无颜见人。自杀可以解脱,也许还有谢罪的含义,这种官员还算没有腐败到底,还知道羞耻。二是死去比活着更有“好处”。这种官员垂死挣扎,企图“一死百了”,把见不得人的秘密带进坟墓,以免殃及同党;把已经贪得的财富留给家人,免得最后“人财两空”。这是到死都要利益最大化,不是屈服,而是对抗。
(二)仕途不顺,心灰意冷。目前公务员制度刚性太强,官员价值的实现只有通过职务的升迁来体现。官员心理出现问题,职业本身的竞争压力大是最主要的原因,仕途不顺,也就是官运不顺,想当官,相当自己称心如意的官,但却屡屡不能如愿。如果得不到职位上的升迁将,看到比自己差的人提升了,而自己得不到提升,其心理上接受不了而产生焦虑情绪,精神上的折磨驱使他们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人民论坛》杂志曾对全国各地100多名官员心理健康问题进行调查发现,80%以上的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普遍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不平衡”、“心理疲劳”及“压抑”心理。64.65%的受调查者认为,官员的压力源主要来自“官场潜规则对个人政治前途的压力”。
(三)压力过大,健康堪忧。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传播效力的增大,网络舆论在有形无形间对一些官员也带来了压力。为官者一言不慎,或许就要丢官的现象,确实也曾真实出现。一些官员由于不熟悉舆论的本质特征,不擅长应对舆论,面临多方面的“发展与责任”的压力,这就使官员产生“心理疲劳”,有的官员说,他最担心群体上访事件,处理不好就影响官职升迁,而上访事件说发生就发生。有的官员说,他最担心矿难、洪水、传染病,半夜睡梦中电话最担心,这些事一旦发生,一有闪失就难保明天还在领导位子上。来自各种人际关系的压力,来自社会各种诱惑的压力,来自自然灾害、官场争斗、家庭妻儿的压力,来自工作失误而道德自责的压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往往同时袭来,官员也难免会焦虑、愧疚、烦恼、郁闷,脆弱的心理素质最终导致自杀。比如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之后,包括北川县农办主任董玉飞、平武县移民办主任罗世斌、绵阳市政府办处长何宗华等震区多位官员的自杀,以及其他地区一些官员因为工作、生活压力的自杀行为。
三、官员“非正常死亡”的四大对策
如何构建一个精神家园,减少官员的贪欲、困惑和抑郁,是解决官员“非正常死亡”的有效途径。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构筑官员的“精神家园”,防止“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一)加强权利引导,树立人生航标。胡锦涛总书记曾说过,“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温家宝总理也提出,“视个人利益淡如水,视人民利益重如山”。河南南阳内乡县100多年前县衙的一幅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提醒官员们树立正确心态。作为官员,更应以“内不化”来加固心理防线,保护好自己的“精神家园”,也就是要面对外界的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摆正心态,找准定位,知道自己的限度,不可潜越,强化责任。而豁达之门启开,就是要和群众交朋友,体恤百姓的艰辛,以百姓心为心,正确对待责任和压力,正确对待得与失,要“看透”职务,摒弃“官场哲学”。做到了“内不化”,就会多一份宁静、平和,少一份浮躁、功利,才能在为民服务中找到快乐,让自己拥有一个快乐的“精神家园”。
(二)加强心理疏导,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官员心理危机干预,有效遏制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是促进领导干部健康成长、巩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针对“官员自杀”现象,通过心理干预的方式,矫正官员群体中出现的身心健康问题,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帮助官员建设健康心理状态,整合国内心理诊疗资源,聘请心理专家、心理医生对干部进行专题心理测试,及时发现问题倾向,及时疏导解决,保证官员的心理健康,减少官员自杀事件的发生。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灾区群众的心灵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尤其是党员干部身心压力非常大,特别是那些家中失去亲人,或者家庭财产遭受损失较大的干部,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不同程度地发生了改变,主要表现在对工作和生活失去希望,意志消沉,甚至选择自杀以求解脱。正是在心理疏导的帮助调适下,让灾区干部群众的情感得到安慰,情绪得到宣泄,工作压力得到释放,让他们对工作和生活充满希望,学会坚强面对残酷的现实,以积极地心态适应周围的环境,重新建立起美好的心灵家园。
(三)完善选拔机制,营造公平公正氛围。要不断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用人体制,增强干部选拔过程中的竞争性、公开性和程序性因素,更多地尊重民意,让普通老百姓介入干部选拔当中,使官员晋升有章可循, 使得一些在竞争中“落败者”有其他的发展通道,从而降低因前途不可预期造成的压力。今年是省市县乡“四级”换届之年,是反腐倡廉的敏感期,一些人开始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腐败行为,干扰换届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干部选用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因此,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看是否真正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和标准,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纪律,克服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察使用干部的同时,探索建立干部情商考察评价体系,将有德有才、能干敢干、抗压力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让干部有奔头,有干头,有劲头,从源头上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
(四)加强监督防范,避免重蹈覆辙。实行经常关注、重点监督,常敲警钟,防范在前,关口前置,引导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领导干部应有的价值取向。在党委换届、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拆迁等重点工作中,要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工作的公正、透明、规范。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每年的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是送礼、收受现金、公款吃喝风等高发期,要通过明察暗访,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监督。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购房建房、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汇报有关情况,防止领导干部借机敛财。干部监督的范围要涵盖24小时,涉及官员的工作、学习、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要及时发现隐患性苗头,通过警示、诫勉谈话、人性关怀等多种方式,将官员的忧思隐患解决在萌芽阶段,终结官员自杀的诱因,力争不让一个干部掉队,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