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管理拓新路
福建省三明市组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将分散在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剥离出来,形成政府主导、市县一体、统一产权、统一运营的模式,既增强政府对资产的调控配置力度,防止资产流失和闲置,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市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2009年收益增长4%;2010年收益平均增长50.22%;今年截至目前收益平均增长62%……”
几乎成倍增长的国有资产收益率是怎么实现的?
在保证国有资产增值的同时,如何杜绝腐败滋生?
福建省三明市整合营运市直单位国有资产的做法,给出了一个令人惊奇的答案。
2009年以来,该市创新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及监督方式,组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县一体、统一产权、统一运营的运营模式,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体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破题:政府主导,占有≠所有
曾经的三明市,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分散,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各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占有即拥有,拥有即所有”的错误观念,把国有资产作为“自留地”随意处置,弊端丛生。有些国有资产权证不全、权属不清;有的单位将闲置房产随意进行调拨、出租、出借、转让;有的单位资产收益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成为“小金库”隐患……加上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不平衡,不仅难以发挥国有资产整体效益,还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导致腐败现象发生。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梁晋阳说:“健全市场机制,建立运行平台,强化监管手段,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发生,这是酝酿此项工作的重要原因。”
2009年9月,该市组建“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营运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统一营运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整合:产权统一,集中有效管理
2009年9月,三明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会部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申报范围、时限、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改革意味着“部门利益”的调整。有的单位出于弥补经费不足等考虑,漏报、瞒报;有的不配合检查,观望拖延;有的将经营性的资产转换为办公场所;有的单位领导在资产移交或离任前,以较低租金将单位房产延租,甚至一签就是20年……
排除阻力,“管理中心”破冰前行,为阳光运营铺平道路。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为移交产权的单位足额保障办公经费,同时开展专项重点督查,就所发现的资产漏报、擅自延租等问题进行查纠。”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说。
今年3月,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效能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资产整合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调查结束后,对市供销社等9个单位进行通报,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5月, 市审计局对广播电台等11个单位进行了延伸专项审计,提出整改意见。
在相关部门强有力的推动下,经过清查、申报、核实三个阶段,三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产)情况基本厘清:截至2008年12月31日,市直123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拨,资产账面原值3.96亿元。
一处处国有资产相继褪去“面纱”。2009年9月,市政府分三批划拨了740处资产到“管理中心”名下,统一经营管理。“管理中心”协调公安、民政、国土、房管、财政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同时,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运营:规范管理,实行阳光作业
2009年9月,市政府制定《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合运营暂行办法》。“管理中心”的权责得到进一步明确,初步形成“三明模式”。
肖明光介绍,“三明模式”的运营中实行“经营市场运作”,即资产出租处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管理中心”全程监管;“收益缴存专户”,即资产收益全部纳入财政专户;“明确责任主体”,即“管理中心”与所有资产管理单位、资产使用单位签订《授权管理责任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
对租赁期将至的出租资产,及时通知原管理单位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经过市场询价,“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提出的招标底价进行审核,防止低价出租。
资产整合与部门预算同步统筹,解决了部分单位自筹“规范津补贴”问题。在编制2010年单位综合预算中,对实行“阳光工资”的160个单位,根据单位资产清查数据,分类进行财政综合预算,96个单位由财政全额承担“规范津补贴”,占总数的60%。
资产整合与营运创新同步推进。创新营运方式,参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与福建华兴创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大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8000万元,注册成立了华兴(三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75%以上资金将投资于三明辖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以市促县,市、县一体同步落实。市政府出台意见,在12个县(市、区)逐步推行此项改革。目前,梅列、将乐等5个县已完成资产整合,统一营运;其余7个县(市、区)已按要求制定了管理办法。
效益:增值防腐,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明”模式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在“阳光”下迸发出强劲活力。
市煤炭公司招待所位于市黄金地段,主管单位市经贸委以前自行出租时,月租金仅3200元,今年3月到期后,通过公开招租竞价,整体月租金达10500元,是原租金的三倍多。
“管理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全市纳入统一管理的经营性资产1050处,建筑面积15万余平方米。去年5月以来,共进行12次公开招租,已对450处到期资产进行重新招租,租金增长了62%,其中租金增长一倍以上的就有45处。
“这些做法使国有资产成倍增值,更为重要的是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邓观宝说。
市政府附近某饭店的老板钱浙明早就想在市政府周边开店,然而作为外地人,他在三明没有“背景”,加上不善言辞,整天为找不到店面而苦恼。恰逢“管理中心”为一处房产公开招租,并且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为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如今,他的饭店已顺利开张。
笔者了解到,今年三明市将扩大新举措覆盖范围,一方面,将学校、医院、工会、协会等单位租赁资产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另一方面,强化各单位自行经营资产的管理,将分散在各单位的培训中心、招待所等进行整合,提高资产总体收益水平,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邱 欣 伍凯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