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纪实
“以前,社会投资工业项目从立项到开工需289个工作日,经优化后,现在只需114个工作日,办事效率提速,群众十分满意。”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林进步如是说。他所说的“优化”,指的是我市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程。这也是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之一。
2009年以来,我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在认真排查问题的基础上,强化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解剖麻雀——整改率达100%
2009年,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我市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订了《阳江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要把这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形式与内容,以此为契机,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立足当前,管住长远,促进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我市着力找准问题症结,深刻分析原因,搞好分类处理,有力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初,市工程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入认真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为更好地巩固治理成果,我市又突出重点对国土、住建、交通和水利四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短短半年内,先后多次组织督导检查,以解剖麻雀式方法,盯着问题抓整改。
针对工程项目涉及的类型多、存在问题涉及的环节多、整改工作量大等情况,市专项办明确了存在问题整改“三个责任主体”。一是各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工程类别的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建设单位提供排查资料,报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三是对存在问题逐一分类分送相关审批及监管部门,由审批及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签名确认。
通过实行这一制度,较好地将工程项目问题整改的责任“链接”一起,使全市整改工作形成了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实施责任,工程审监部门负责整改审核、验收责任,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办负责督办责任的“四责一体”运行机制,保证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高效运行。截止6月底,我市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
“小题大作”——办出精品案件
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是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检验工程治理工作力度的重要标志。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从案件来源入手,对案情的性质、类型、手段等善于剖析,“小题大作”,成功地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近年来,随着建筑领域的蓬勃兴起,一些不法分子悄然打起“河砂”的主意,采取低价中标,垄断市场,高价销售手段,从中非法谋利。2010年1月,我市严肃查办了阳春河砂开采串通投标案。这是一起河砂开采围标串标典型案件,不法分子狡猾多端,作案手法十分隐蔽。尽管案情复杂,阳江市纪委积极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联动,实现线索互用、信息互通、手段互补,最终成功破案,给予陈某等4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和没收非法所得近千万元。该案件的查处在全国尚属首例,被中央、广东省治工办评为精品案件和典型案件。
“违法违规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这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一个突出特点。如果只处理违法违规问题,不深入查处腐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就会事倍功半,难以标本兼治。”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说。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8宗,查实22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给予党纪处分20人、政纪处分12人。查处了阳春河砂开采串通投标案、阳东东鹏集团围标串标案、阳江市疾控中心违法招投标案、阳春永宁非法采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综合“会诊”——解决一批问题
通过近两年的专项整治,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一些重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合理、有效的解决,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工程建设市场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完成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办事效率全面提速。以前,我市有些行政审批部门办事拖沓,手续繁琐,成为群众普遍反映的“老大难”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以来,我市将此列为整改的重点内容,对重大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工程项目投资的行政审批流程进行重新修订,把审批时间大幅度精减,精减率分别达到59%、64%、61%,赢得了社会好评。
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严格整治违法用地。我市新出台了《阳江市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规定》,土地管理由过去国土部门“单方的事”变成国土、环保、工商、住建、公安等各部门“共同的事”。全市各责任单位通力协作,形成土地执法工作合力,对违法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的势头。
推行综合评标法,降低政府工程风险。过去实行的纯低价定标法,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但往往容易造成因过分追求低价的恶性竞争。开展整治后,我市全面推行综合评标法,在招投标中除了考虑经济标以外,还要考虑建筑企业的技术标、信誉度等,对降低政府工程的风险性有极大好处。
此外,我市还实行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实现了施工现场与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对规范市场、促进行业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预防腐败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制度建设是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廉洁的根本保障。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坚持“边排查、边纠正、边规范”的原则,积极推进工程的科学决策及追究机制、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体系、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等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阳江市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引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过机制的创新,为从源头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各职能部门除做好加强监管、查漏补缺和堵塞漏洞外,也注重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着力推出一批有特色、管得住、行得通的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如制定了《阳江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细则》等法规,动态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把诚信记录与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挂钩,营造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
目前,我市探索并逐步建立电子化招投标平台,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从投标报名、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等环节都通过计算机系统完成,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