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建设
近年来,莒县把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提速发展的重要保障,突出行政决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三个关键环节,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实现了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一、加强决策控制,促进科学依法行政。行政决策是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事关政府工作成效。莒县坚持把民主科学原则贯穿于整个决策过程,注意从根本上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一是决策前依法把关,确保行政决策的规范性。始终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县政府拟决策的重大事项,先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提交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集体研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决策事项一律不予研究,凡涉及到决策制定的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议题,县政府法制办全程列席。仅去年以来,经审查把关的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修改的11个、暂缓出台的3个,形成了“法律把关在先、政府决策在后”的依法决策机制,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是决策中严格监督,确保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县政府召开所有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均在县监察部门列席的基础上,同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委室负责人参加,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均以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规定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对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县人大、县政协通报,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此保证政府决策方向正确、社会认可,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需求。
三是决策后跟踪督查,确保行政决策的实效性。落实是决策的根本目的。对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通过分解立项落实到每一位县政府班子成员,实行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四个一”工作法。主动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对全县重点工作进行视察督导,近几年,县人大、县政协先后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民生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50余次。县政府坚持把决策落实作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行政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强化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每年对全县107个单位进行行风评议,对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社会认可的,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对效能低下、工作拖沓等行为先提改正要求,再进行不同形式的约谈,不能及时改正的就严格问责,引导全县上下把精力集中在想干事上、本领体现在会干事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
二、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务公开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的最佳而有效的途径。莒县在确定为全国、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基础上,坚持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上继续下功夫,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实效。
一是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扩大群众知情范围。坚持非涉密即公开的原则,在全市率先编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全县21处乡镇(街道)、55个县直部门和128个企事业单位的收费标准、便民服务等事项,以及财政收支、涉农政策、规划调整等信息,全部进行公开,并积极推行“群众点题公开”形式,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目前全县所有部门和乡镇(街道)均实行了政务公开,公开面力求全覆盖。开通并不断扩大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审批事项、便民服务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新建并搬迁了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54个服务窗口,对26个部门的256项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理,行政服务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是拓延政务公开的深度,构建全程监督网络。对人事管理改革、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医药招标采购等重要事项,探索实行了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等监督办法,确保了政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开展“网上问政”活动,全县64个县直部门、单位和21处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网上问政”版块,主要负责人定期上网,与社会各界在线互动,及时做好政策信息发布、意见建议征集和网民反映事项办理回复等工作,逐步搭建起了一个政民沟通、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新平台。“网上问政”开展以来,网友提问4500余次、发贴2.6万多个,收到有价值的意见建议380余条。“网上问政”成为政府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绿色通道”,使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信息,同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避免了因群众不了解政策、不理解决策而产生误解,或因维权而采取过激、越轨行为,有效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程度避免和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机制保障。在廉政工作中,莒县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一是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针对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制度规范和制约,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建设工程等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建立了严格的制度流程,实行阳光操作。特别是探索实施了“五定一规范一加强”管理机制,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运行,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政府采购工作,坚持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监督和县公证处现场公正制度,增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2010年全县政府采购规模1.1亿元,节约资金2639万元,节支率达25%。
二是靠自律约束行政行为。坚持把“为民、务实、清廉”理念贯穿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始终,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的意见》等文件。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资金管理使用、廉政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开展了“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主题教育和廉洁自律承诺活动,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并要求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对工程招投标坚决做到“不插手、不干预、不打招呼”,形成了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廉洁自律讲奉献、干事创业促发展的良好风气。
三是靠责任强化行政行为。坚持把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切实强化廉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健全“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推动了制度执行力不断增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认真执行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各项廉政制度,加强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基建工程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并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手段,增强责任落实的效果,使行政行为始终循着良性轨道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