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以“三个重点”开拓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求廉政、提作风作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取向,洪湖市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一、重点开展干部思想源头教育,保证基础
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洪湖市把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程来抓,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注重从源头治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以洪湖市纪委监察局为代表的一批机关、事业单位以抓源头,筑防线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廉政教育活动,取得反腐倡廉源头教育成果。该委局组织全体委局机关干部共35人开展干部思想教育廉政测试,测试的命题范围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共计50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5种题型。测试结束后,经阅卷评分,35名参试者成绩全部合格(≥60分),最高91分,最低66分,平均81分。该委局干部纷纷认为,通过参加廉政知识测试,再次深入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巩固了《廉政准则》8项禁令和52个不准具体内容,了解了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的相关规定,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今后必将严格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纪行为。
二、重点开展机关业务制度建设,规范建制
制度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洪湖市注重加强完善制度建设,通过修订完善各项工作纪律、制度,狠抓机关管理,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以洪湖市法院为代表的一批机关、事业单位以规范建制、自查风险点为重点,梳理健全部门规章制度和强化监督检查,取得业务制度建设方面的新成果。该院对多年来实施的有关制度及考核办法进行逐项归纳梳理后,针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有关纪律、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这些修订和完善的制度有:《绩效等级管理实施办法》、《干警工作考勤制度》、《警车管理规定》等。重新修订和完善后的制度,重点体现了一岗双责,加强了科室管理责任,加大了奖惩力度,进一步为全院干警规范了行为准则,为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针对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进行全面自查,并由各部门填写《腐败风险防范排查登记表》。该院主要领导深入5个人民法庭和各业务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巡查活动,重点对涉案款物的管理、诉讼费的收取和私设“小金库”现象进行了检查,收集第一手风险信息。受检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对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整改完善,并限期上交存档。
三、重点开展贴切基层实践活动,落实行动
胡锦涛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洪湖市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引导干部进基层知民情解民忧、锤炼干部队伍作风。
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以洪湖市经信局为代表的一批机关、事业单位以联系实际,贴切基层着手,采取“会上会下结合、上下联动互动”的方法,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该局通过广播会、个别交谈等形式,与“三万”活动联系点,瞿家湾屯小村两委干部交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体会,通过基层交流加深该局机关干部对廉政勤政的认识和理解;该局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屯小村“三万”活动联系点开展“访民情、送温暖、搞劳动”活动,以廉政教育精神、作风建设要求为指导,真切为民,扎实办事,以贴近基层,深入群众为行动,体现成效,转变作风;加强与企业服务工作,实行良好互动,通过开展“严明纪律、提高效率、超前服务”工作竞赛活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全力打造“企业娘家”形象,使作风建设在本系统实际业务工作中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