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海事法院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2010年以来,北海海事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把预防关口前移,通过查找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界定风险等级等措施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内外结合、全方位、宽领域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新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与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督查,进一步加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积极构建廉政风险外部防控机制
一是聘请2名人大代表作为该院执法监督员,通过邀请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他们对该院廉政建设的评价、意见及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如何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构建了廉政风险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三道防线”,有效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整体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二是向社会公布举报控告该院及其干警违纪违法的电子邮箱、24小时录音电话号码,建立全天候廉政风险防控收集系统。三是向该院干警家属发廉政倡议书,召开家属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该院廉政建设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利用亲情构筑廉政风险防范线。四是通过召开律师座谈会和走访港航企业、渔业村屯等的形式,听取港航企业和群众对该院廉政建设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二、逐步形成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前预防有举措、综合考核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一是形成强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组织管理体系。该院党组书记、梁梅院长亲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院领导、部门领导均实行“一岗双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票否决”制。二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为契机,完善和建立新制度。今年新出台了《北海海事法院关于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北海海事法院关于实行通报制度的规定(试行)》,要求科级以上干部向组织上报个人有关事项、案件审理情况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败斗争等有关事项,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将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规定所有案件须经监察室、审管办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和移交上诉,通过评查案件来掌控廉政风险,将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三是把信息网络技术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审判、党建等工作相结合,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科学性和操作性。逐步完成与三个派出法庭网络连接,在内网上以视频会议、廉政格言、廉政摘报等方式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指导。四是形成查找廉政风险点、梳理廉政风险的工作制度。建立集“查、教、防、控”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岗位教育新模式,适时对查找出的岗位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动态监控。每年召开专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狠抓廉政监察员制度的落实,加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如分别任命一名监察室工作人员为执行庭和司法技术管理中心专职廉政监察员,任命部门副职或资深工作人员为兼职廉政监察员(或兼职纪检监察员),全面落实广西高院罗殿龙院长提出的“要在全区法院普遍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的要求。六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积极加强对自身的教育管理,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七是注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调研工作。该院干警撰写的论文《关于对创新法院党组织学习机制的思考》被广西高院评为全区法院优秀党建理论研讨文章第一名、一等奖,并被推荐到最高法院参加全国法院党建理论研讨征文评比;《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研究》获北海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理论研讨会优秀奖。
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了该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今年以来,该院机关党委被北海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北海市机关党建工作示范单位,防城港法庭党支部被评为广西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有4名党员干警被评为广西法院系统和北海市直工委的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保持了“零上访、零超审限、零违法违纪”;参加全区法院“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100件案件经高院复查组复查,全部评为优秀;5篇裁判文书参加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全部获奖,获奖率居全区各中院首位;其中,获一等奖2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北海海事法院 莫伟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