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市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为让农民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和公共财政阳光,确保政策执行不留死角,农民补贴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亚市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一是督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民得到实惠。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通过“一卡通”发放22项惠民补贴资金1.28亿元,惠及22.6万人次。此外,在生产补贴方面,上半年,全市投入农机购置补贴587.9万元,购置农机2512台。在保障生活方面,上半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5万人,参保率达99.99%;新农保参保人数12.6万人,参保率达98.38%。在能力扶持建设方面,今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中等职业学校“三免一补”政策补贴资金2083.4万元。结合阳光工程、科技活动月等活动,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60期,培训1.3万人次,发放资料1.5万份。在基础设施改善方面,完成新建“一池三改”沼气用户478户,占全年计划任务的47.8%0
二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与各镇和相关涉农部门签订《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负总责,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还建立并完善了涉农收费公示、农民负担卡发放、“一事一议”规范操作和审批、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审计等12项规章制度。为畅通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了涉及农民负担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的工作机制,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此外,为全面强化涉农收费的监管,对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全市各部门的涉农收费项目重新进行认真清理,在各镇、村和涉农收费部门进行张贴公示,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认真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上半年,共清理涉农违规收费1.39万元,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适当处理。
三是建立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出台了《三亚市财政支农及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三亚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亚市农村小额贴息贷款实施办法》等有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时下达指标,按进度拨付各项支农资金,对涉及民生及100万元以上的市预算支农项目,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制定资金使用方案,规定资金使用程序,报分管市领导批准后实施,切实做到不挪用、不挤占、不拖延,及时足额拨付。对市预算安排的支农项目计划编制申报及支出严格按照《三亚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三亚市“一会五库”管理规定》和《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程序化。此外,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制定了《三亚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进度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三亚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进度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等规定,对个别支出进度慢的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并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据统计,今年市财政共安排各项强农惠农资金7.4亿元,目前实际支出3.02亿元。
四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今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4辆次,检查农资经营店643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5起,查获假劣农资2839公斤,货值4.83万元,罚款53.4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8.5万元。同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群体性案件联动机制,为3683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129万元。此外,根据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我市在去年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共检查涉农单位22家,涉农项目368个,涉及强农惠农资金总额3.82亿元,清查面达到100%。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了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和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违规问题。(何丽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