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平县“五个到位”推进党建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抓根本、抓保障”的思想,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县工作总体部署,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在制定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政策及出台重大措施时,统筹考虑反腐倡廉建设,做到统一部署、同步推进。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等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党风室,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党风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相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一岗双责”到位。县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适时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工作落实情况,做到重大问题亲自抓、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7份,按规定与班子成员及部分科级领导开展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在县乡党委换届中,县委政府领导对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换届纪律,保证了县、乡党委换届风清气正。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同时,定期了解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工作督促指导,与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四是组织协调到位。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充分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和监督主体作用,着力在抓部署、抓指导、抓督促、抓检查上下功夫,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纪委书记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责任人职责,协助县委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向县委常委会和书记汇报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同25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县委、政府工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针对业务工作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各牵头部门和主办单位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合力的意见》要求,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主办事项,真正落实了党委、政府、纪委、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做到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内外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五是工作措施到位。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年初召开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纪委六次全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大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1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委与68家责任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责任单位与下属部门签订责任书589份,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与副职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在全县建立起了责任明确、目标具体、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分级负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平时,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员暗访县直机关、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文明办事、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情况,检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等,参与监督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人员招考等工作,确保权力规范运行。7月份,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效能、党群部门效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有效促进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三是完善评价机制。年初,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科学制订《2011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方案》,进一步完善了考评的指标、办法和程序等,增强了考评的科学性、激励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在《2011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方案》中明确了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办法措施和方式,形成了有位有责,失职必究的责任追究机制,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