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郧西推行“五不直管”制度探索规范“一把手”权力
近年来,郧西县紧紧围绕源头治腐,加大机制创新力度,在全县推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即:不直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探索规范“一把手”权力。推行”五不直管”制度以来,各地各单位实现了权力分解配置科学化、权力公开运行规范化、权力监督制约常态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今年1-7月,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和会议费、公车购置运行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1.65%、20%、7%。
一是落实”五不直管”,突出权力制约。其一,不直管财务,制约“签字权”。建立委托制、财务会签制、定期审核制,财务工作由一名副职分管和审批,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定期审核把关。每季度末,分管财务的副职将该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并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其二,不直管人事,制约“话语权”。建立末位表态制、票决制和民主评议制,如在涉及重要干部任免时,由分管人事的副职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待班子其他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方可发表个人意见,实行无记名票决人选。其三,不直管工程项目,制约“操控权”。建立专项听证制、公开招投标制、集体决定制和备案制,对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坚持集体决策,在正式立项前,实行专项听证制;对规定范围内的资源出让、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项目,统一进行公开招投标;对资金额度较小,按规定可不进行统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招投标和承发包方案,由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实施,主要负责人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四,不直管行政审批,制约“审批权”。建立审批集中制,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科室向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做到审批服务事项、人员、授权到位,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由一名副职分管负责。其五,不直管行政执法,制约“裁量权”。建立执法会审制和执法检查备案制,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由分管副职提请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有关县纪委书记、常务县长等领导为成员的“五项权力”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制定《郧西县关于加强“五项权力”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县纪委多次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纪委主要领导在会议上作专题辅导,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试点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纪律保障。把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五不直管”制度情况做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加强责任追究,县纪委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及单位,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五不直管”制度落实。一方面,落实班子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汇报、检查、总结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管”落实和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监督制约。另一方面,通过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办理情况,加强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各单位成立党务政务监督小组,根据授权随时对本单位”五不直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通过任中检查、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备案制等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