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有企业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是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大型国有企业,连续多年位列世界500强,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经营特征,廉洁从业和风险防范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这就要求中国五矿集团必须立足企业实际,进一步提高科学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以制约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科学化
推进权力制衡机制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建立和完善制度固然重要,但形成使制度贯彻落实的运行和保障机制更加重要。一些滥用职权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并不是没有制度,而是缺乏使制度有效贯彻落实的运行机制。有制度、无机制,极易使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导致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游离于法律之外,甚至会使制度异化为违纪违法行为的“挡箭牌”和“护身符”。五矿集团曾经查处过一起下属企业违规经营导致重大经营损失的案件,当追究损失责任时,发现相关领导都有签字,出现了“人人负责、又无人负责”的怪现象,使“层层把关”变成了开脱领导责任的“层层化解”。这说明制度无论多么缜密完善,如果没有一套使其发挥作用的机制做保证,不仅难以达到规范制约的作用,还会产生不良的“负补偿反馈”。这就需要着力解决制度机制化程度低、刚性约束不强等问题。要加强程序性、操作性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再造制度流程,推进制度上规定的“不准”向运行机制规范下的“不能”深化,使制度建设由注重解决权力运行中的共性问题向注重解决权力运行中的个性问题转化,变“制度控制、人为监督”为“流程控制、系统监督”,形成“按制度办事、按流程管控”的运行机制,在增强系统性、提高操作性、完善配套性、强化流程性上下功夫。
推进制度系统化建设,增强制度的集合力。中国五矿集团要成为国际一流的金属矿产企业,必须做好“修身养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企业“修身养性”的重要基础。要将廉政建设的要求全面纳入经营管理,把廉洁从业的具体规定体现到“三重一大”事项、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去,避免廉政制度与经营管理制度脱节。五矿集团结合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对公司260多种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其中涉及或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的制度,充实了新内容、增加了新办法,促进了廉政制度与管理制度的融合。这说明增强制度的集合力,一定要系统整合预防腐败的制度资源,把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贯穿于企业制度建设和“三重一大”决策的各个环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由零散性、宏观性向系统性、具体性转变。
推进法制文化建设,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落实得好,可以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和应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落实不好,会使人心涣散、人浮于事,甚至在激烈的竞争中被自己打败。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牵引机制和责任机制,开设制度“禁区”、架设预防腐败“高压线”,促使各级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身体力行地执行制度。要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的检查评估机制,强化以制度为导向的经营理念,进而形成体现企业文化和价值取向的职工行为规范。要建立群众参与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违反制度的追究惩戒机制,有效解决制度执行上的“无效区”问题,促进干部职工由服从管理的“他律”提升到文化引领的“自律”,努力实现制度治企、标准治企、规范治企。
坚持以完善公司治理为核心,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方法科学化
推进党政合理分权,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关系。2010年五矿集团实施了整体改制,也面临这一共性问题。为使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发挥作用,企业党组织应找准定位,把握好党组织与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在重大决策上发挥参与和监督职能;把握好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行使用人权的关系,在选人用人上发挥主导职能;把握好加强管理与发挥政治优势的关系,在推进改革发展上发挥服务职能;把握好公司内部各监督主体的关系,在形成工作合力上发挥协调职能。通过细化职责和量化标准,授予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相应的决策权和管理权,确保党组织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监督、协调和保证作用。
推进决策合理分层,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三重一大”决策关系企业的兴衰成败,既要把握机遇、果断拍板,又要发挥集体智慧、防止个人专断。要按照“分层和可追溯”的原则,细化决策流程,形成提议、论证和决定三个层次的决策体系。应先由经营班子提出适应市场需求和变化的“三重一大”事项;再交由企业战略、预算、投资和风险管理等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最后提交董事会或党组会审定和决策,使企业“一把手”和董事会在审议中既能发挥重要作用,又能受到合理制约,防止决策失误和滋生腐败。
推进监督合理分工,进一步完善监控体系。脱离了经营过程的监督将是有名无实的监督,需对监督事项予以清晰的界定和分工,使各项监督都能贯穿于经营者选任、经营决策、决策实施到经营结果评价乃至责任认定、追究的全过程,确保各监督环节有序衔接。企业应由监事会牵头,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集中办案等形式,统筹纪检监察、审计、法律、风险防控、安全监察和职代会监督,赋予各监督主体列席重要会议、调阅经营报告、调查财务状况等相应权力,做到监督信息共享、连贯和畅通,使监督主体在事前、事中和事后都能有效介入,以保证监控措施及时到位。
坚持以规范业务操作为核心,以强化信息技术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手段科学化
运用信息技术的规范特性,构筑防止权力滥用的“防火墙”。把信息技术融入制度设计和完善之中,通过操作系统将执行制度的内容、程序、步骤、权限进行精准的流程设计和无缝链接,借助分级授权、在线运行、不可逆操作和电子监控等技术手段,可把规章规程固化在业务操作之中,形成环环相扣的管理流程,经过信息系统的高效运行和全面检验,还可有效查找制度设计、规范内容、法规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运用信息技术的先进特性,建立紧盯重要环节的“电子眼”。借助信息传输网络快捷高效、实时传送、程序化控制的优势,将业务流程合理划分成若干监督环节,科学设置监控点,对业务操作、资金流转、库存调配进行动态分析、提示和预警,能有效解决个人垄断和占用经营资源、采用虚假手段挪用资金和转移资产、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实现“网上留痕迹、全程受监控”,有效解决经营过程难以监督的问题,促进公司业务公开和透明,提高监督水平和效率。
运用信息技术的透明特性,转化为机制创新的“助推器”。五矿集团按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系统内监管、风险在流程上控制、资源在监控中配置”的思路,全面实施了以ERP和SAP为核心的V5信息系统建设。借助信息技术强大的数据挖掘和处理功能,将大量的单一数据转变为有决策价值的参考依据,提供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党组会进行研究论证,避免了决策过程的隐蔽性、主观性和随意性,促进了管理行为规范化、监督控制科学化,提高了决策效率,也为准确判断腐败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增强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裁 周中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