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同安区:让村级工程永固
由一起村“两委”班子集体套取工程款案件,引发思考,催生厦门市同安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向村级延伸并出台《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涉及5亿多元建设资金的300多个村级工程项目晒在了“阳光”下——
10月29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服务大厅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海波一如往常地忙碌着。自从镇里建起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他每天都要处理几十个项目批办件。
杨海波随手翻开西塘社区下边里自然村道路工程文件夹。记者看到,里面装有户主会议记录、居委会记录、施工招标公示、中标通知、招标会议记录、施工合同等13份材料。他说:“每一个村级工程从诞生到竣工必须材料齐全,并要按照进度由村里提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我们才会按比例将工程款拨出。”
“村级工程以前没有这么规范,”新民镇纪委书记吴永红告诉记者,自去年9月设立镇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以来,招投标近20项村级工程,改变了过去工程已经建好手续却还不全的历史。
阳光洒在下边里自然村刚刚修好的全长近600米的水泥路面上。这条路是该村最主要的出村路,村民有的在悠然闲在地遛弯,有的在急行赶路。
下边里老人协会的张大爷迎面走来,高兴地说:“我们对村道路建设的相关费用都很清楚,所以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能够到位,包括用什么标号的水泥、施工单位在哪里买的材料都清楚得很,施工单位不敢糊弄。”
见老人高兴的样子,西塘社区党总支书记张煜钦不禁感慨:“这条路让村干部们修得很踏实,”他说,村里前后投入61万多元修这条路,没有村民告村干部的状。
这一可喜的变化,得益于同安区出台了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的文件——《同安区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在一次农村调研中,一起案件引起同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魏晓萌的重视。某村在处理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时,召开村委会议直接确定承建商,虚开施工材料款项,套取工程款21.3万元,其“两委”班子被“一窝端”。
新农村建设在推进,区里大量的自然村道路、村级活动场所、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要开工建设,“不能让这些民心工程还没有竣工,基层干部就倒下!”魏晓萌态度明确。
于是,去年9月起,同安区对2008年以来各项村级工程进行清理规范。共清理项目343个,涉及金额5.03亿元;清理出问题547个,对可整改的352个问题进行整改,对不可整改的195个问题进行根源剖析。随后,《同安区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出台。“村级工程的要害说到底在工程的招投标、项目的监管、资金的安全上,只要在这三个方面扎好‘篱笆’,村级工程管理也就规范了,”同安区纪委副书记杨天平说,这个“篱笆”就是制度和监管。
记者翻开《办法》,发现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很具体,也很好操作。《办法》中还配有村级工程运行流程图及各个环节审批审核表格。这应该就是杨天平说的“制度和监管”。
来到洪塘镇苏厝村,只见村里苏颂文化广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方案正在村务公开栏里公示。一位村民说:“我们在‘同安网’上也看到了这个方案,它的规划背景、投资估算我们都清楚了。扩建这个广场,让老百姓闲暇时常来走走,多受苏颂勤学博爱精神的熏陶,是件好事。”
按照同安区《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这个项目还要填写《审核登记表》,走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等相关民主程序,“由我和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名,再报镇农村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进入招投标环节。”担任20多年苏厝村党支部书记的苏振家边说边拿出经专业人员设计的整套方案给记者看,“按区里的《办法》阳光操作,村级工程有保障,而且村干部也安全了!”
几个乡镇多个村走下来,记者深感同安区村级工程建设已渐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接到由于村级工程问题引起的群众来信和来访。”魏晓萌欣慰的话也让记者感到欣慰。( 本报记者 金玉萍 通讯员 洪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