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县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11年,四川省宜宾县在村“两委”换届时,严格按照程序在全县535个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派驻驻村纪检员、村支部建立纪检小组的基础上,健全了村级监督机构,实现村务监督的全覆盖。一年来,该县村务监督委员会找准工作重点,发挥职能作用,保障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的发生,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围绕民主决策,强化程序监督。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程序,通过行使对村级事务、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的监审权,对村级“三重一大”事项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对村务、财务执行情况的质询权,对干部不廉、不公、不民主行为的反映权,对村不合理决策的否决权,对不称职干部提出罢免的建议权等,使干部用权有了制约,群众监督有了渠道,保证决策民主、科学、透明。2012年年初,该县普安镇大理村为了开发打造新型旅游休闲运动村,由万泰集团出资集中修建村民集居点。村委会牵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进行讨论并实施表决,村监委会成员参加会议并进行全程监督。在决策前,村监委会成员主动参与意见征求,通过走访座谈等途径,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决策中,村监委会成员列席了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的程序是否规范进行实时监督。决策后,对土地丈量、资金补偿、集居点选址等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和参与,并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监督执行情况。该工程项目建设最终得以胜利推进。
二、围绕村务公开,强化事前监督。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土地承包经营、粮食直补、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危房改造、低保五保、新农合医疗报销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发展等进行事前审核监督。充分尊重了村民的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如2011年上半年,普安镇土主村群众对“村支部书记儿子吃低保”的意见很大。村监委会在下半年低保调整前分成两个小组,对全村所有低保户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收入进行了实地的调查了解,同时也对群众反映家庭困难的其他农户进行了了解。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调整时村监委会列席了会议,并公布了调查了解的情况,会议通过表决,村党支部书记的儿子和其余4户被换了下来,会后,监督村委会及时把讨论结果进行了公示。
三、围绕“三资”管理,强化实时监督。通过参与村级财务预决算,对现金收支、票据使用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及处置、投资经营等内容进行实时监督,确保“三资”管理规范有序。2011年前,蕨溪镇宣化村由于村务不公开,账务混乱,群众认为村干部把大家的钱给“吃”了,意见非常大。村监委会成立后,根据群众反响强烈的账务问题,将该村2008年以来的账目进行了清理,完善了各项手续,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群众反映良好。该村以此为契机,规范了村“三资”管理,建立村级资产、资源台帐,对村级财务开支须由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村监委会主任三人签字,并在镇村两级公示,村民非常放心和满意。
四、围绕工程项目,强化过程监督。通过监督村上道路、水利设施等工程项目的建设,促使村委会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2012年4月,普安镇风洞村为了方便500多名群众出行,需集资修建碓窝底水冲桥。村监委会配合村民委员会,从桥的选址、设计、石料采集、工匠的聘请、沙石水泥的比例、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环节实行了全过程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桥面护栏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村两委会反映并协助进行解决。项目建设结束后,村监委会组织管理人员、队委会代表对工程进行实地察看验收,并及时要求村委公示集资修桥的收支账目。该项工程在村监委会的参与下,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不到20天全村就完成筹资近20万元,6月底工程实现全面竣工。
五、围绕沟通协调,促进社会和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非村干部的群众担任,村干部的亲属一律回避,由村民提名选举产生,不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不拿报酬、敢说真话,深受群众信任。他们通过不定期走访群众,积极主动地向村民宣传上级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同时群众的意见、建议能够得到及时通过他们反馈给组织,架起了党群关系的“连心桥”,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的发生。如喜捷镇24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自2011年6月成立以来,致力于对村干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同时,积极为村上出谋划策,做好群众工作,共接待来访630余人次,调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50余件。在宜屏快速通道(宜宾市区至屏山新县城)、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首部出水口隧洞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均出现“零上访。(四川省宜宾县纪委常委 黄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