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反腐倡廉建设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媒体传廉,发挥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作用
畅通沟通渠道。武汉市纪委、监察局建立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重大案件的查办情况以及媒体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建立新闻舆论座谈会制度,定期组织中央在汉和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座谈,听取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帮助新闻媒体更好地了解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传播优势,扩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面与影响力。在《长江日报》、武汉人民广播电台、武汉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加强栏目策划,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进行不间断宣传。办好武汉廉政网,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与武汉电视台合作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
增强与群众互动。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征集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中筛选出10个,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并开展“金点子”评选活动,鼓励群众为解决问题建言献策。开展纪委书记与群众交流活动,市纪委书记定期做客武汉晚报“百姓问政”栏目,接听热线电话,与群众直接沟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媒体导廉,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围绕中心工作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近年来,武汉市在中央和省、市等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本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积极宣传本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源头治腐工作等一系列特色亮点工作,扩大了本市反腐倡廉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同时,积极弘扬主旋律,大力宣传全市各条战线的勤廉先进典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此外,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入了解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方针政策,厘清了一些模糊认识,牢牢把握了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围绕营造氛围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刊播典型腐败案件,以贪污受贿者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的事实,对其他企图贪污受贿者进行震慑,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警示,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同时,在全市开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廉荣贪耻”理念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大赛活动,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征集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在媒体、公交车和出租车上进行展播。此外,广泛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活动,在武汉电视台、武汉人民广播电台以及轮渡、客运车辆的电子显示屏终端进行展播。
围绕舆论热点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去年以来,在“武汉地铁广告招标引发争议”和“武汉出租车刹车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等重大舆情发生后,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第一时间介入,果断采取措施,迅速组织专班展开深入调查,通过媒体公布了有关举报电话。在调查的每一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或者通气会等方式,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进展情况,并认真研判反馈情况,争取主动。
媒体督廉,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办好行风连线。武汉市政府纠风办和武汉人民广播电台共同主办“行风连线”节目,每周播出两期。节目开通以来,70余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轮流上线,累计办理群众咨询、投诉1万余件,对各类投诉的办复率达100%。同时,以“行风连线”节目为基础,开通行风连线网站。在网上反映问题的市民可以对各单位办理结果进行评价。网站设计了回复率和满意率的自动排名系统,并实时更新,向社会公开。而这两项结果,会换算成各单位当年行风评议的部分分值,对各单位行评的最终结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开展电视问政。近年来,武汉市重点打造“电视问政”这一舆论监督平台。每年围绕年初全市“10个突出问题”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与武汉电视台联合举办多场“电视问政”,包括市委常委等多位市领导在内的各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电视镜头,现场回答问题,接受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评论员的质询与评议。对“电视问政”曝光的问题,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整改,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使领导干部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压力。以2012年为例,全年曝光的10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43名干部受到问责处理。
组织媒体暗访。该市在治理“庸懒散奢”、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参与。采取集中暗访、体验式查访、随机抽访等形式,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加。2012年,共组织开展7次规模较大的集中暗访和20余次随机暗访,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各类问题270余个,涉及单位47家,查处和问责65名相关责任人。为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现象以及武汉市发展环境不优的真实状态,邀请有关媒体深入到一线进行暗访,将现场采集到的录像制作成治庸问责专题片,在全市大会上公开播放,收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陶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