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人大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监督落实到位
日前,湖北省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确定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为今年的被评议单位。目前,工作评议已经启动,《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实施。
为了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宜昌市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结合枝江实际,制定该《办法》。
该《办法》所称工作评议,是指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的评议。
该《办法》规定:工作评议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工作评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工作评议的对象由主任会议提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票决确定。
该《办法》明确了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市人大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工作评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按评议对象,分别成立评议工作组。评议工作组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根据需要,可邀请在枝的省、宜昌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该《办法》明确了工作评议的列程序。
首先要做好评议准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年度计划,制定评议工作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评议单位和评议内容,开通专线电话,公布电子信箱,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对评议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被评议单位开展自查;评议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约见询问、走访 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以及视察、检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工作评议调查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其次是工作评议要有序进行。工作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参加调查的代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会议报告工作;评议工作组组长报告调查情况; 分组或大会进行评议发言、询问,被评议单位负责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作出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单位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进行满意度测评。被评单位获得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且满意票过半数的,视为“满意”;未获得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以上 满意票、基本满意票,或者虽过半数,但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视为“不满意”;其他情形视为“基本满意”。测评结果现场公布。
然后评议结果要综合应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意见由评议工作组负责整理,经主任会议讨论后交由被评议单位研究处理,同时书面报告市委,作为考核领导班子、使用干部和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依据。属垂直管理部门的,及时将评议意见送交其上级主管机关;评议工作组负责对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情况,督促落实;评议意见由被评议单位在三个月内研究处理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单位,责成其进行整改,并列为再次评议对象。对再次评议后仍为“不满意”的单位,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询问、提出质询案或者罢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单位的测评结果以及被评议单位对评议意见研究处理的情况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监督落实到位。(刘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