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县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莒南县以能力建设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搭建成长平台,强化管理监督,有效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坚定、思想纯洁、素质优良、业务精湛、作风严谨。
完善选人机制,高标准严把干部“入口”。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制定了《莒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明确所有新进人员必须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考察,所进人员事先必须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由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做到严格选用标准,规范选用程序,把好干部入口关。具体操作中,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纪律、作风等基本条件和年龄、文化、工作经历、考核等任职资格,把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作为重点考察内容,明确新进人员必须坚持“逢进必考”原则,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写作骨干为重点优先选拔纪检监察干部。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充实了13名年轻干部,目前工作人员达到78名,干部队伍总体呈现年龄有所降低、学历明显增高、职级逐步落实、结构不断科学、合力有效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畅通交流渠道,宽领域保证干部“出口”。按照“工作需要、因人制宜、保持稳定”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正常交流制度,实行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近年来,县纪委1名副书记交流任乡镇党委书记,3名常委交流提拔任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常委提拔任副书记,3名室主任提拔任常委, 3名室主任提拔任派驻纪检组书记,1名副科级检查员任副局长,2名科员提拔任县政府纠风办主任。加大乡镇纪委书记的交流、提拔的力度,1名纪委书记提拔重用任乡镇长,2名纪委书记提拔任乡镇人大主席,2名纪委书记重用任乡镇党委副书记,从乡镇陆续选拔11名纪委书记担任派驻纪检组副书记。
加强规范完善,严要求落实纪委书记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鲁纪发〔2013〕8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纪委书记职责分工。深入乡镇(街道)扎实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对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及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基层纪检检察干部的意见和诉求,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要求的通知》,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分工提出明确规定,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全部调整到位,并将调整情况报县纪委备案,确保纪委书记能够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履职,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目前,有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纪(工)委书记分工情况进行了调整,全县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分工全部达到鲁纪发〔2013〕8号文件要求。
强化培训指导,多途径提升干部素质。创新培训制度,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和重要的基础工程。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纪检监察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强素质、转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周五下午集体学习制度,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努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工作。自去年以来,莒南县先后举办4期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培训班,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执法纠风监察、宣教调研、信息采编等专题进行辅导,使其尽快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并开展工作。分片对三个农村工作室管辖的12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人员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技能培训,受训人员达160余人次。按照上级要求安排1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采取上挂锻炼、跟班学习、以案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理论、业务技能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加大考评力度,深层次构建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围绕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相继出台《莒南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制度》、《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起以德才为基础、以实绩为核心的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纪检监察干部按照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实行千分制考核,坚持以日常考核和定量考核为主,根据各室及派驻机构自报材料,经领导小组集体审查后,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打分,做到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构建领导、同事和群众等“三位一体”监督监管体系,把个人认知、群众民意和主管领导的评价较好地结合起来,改变单纯凭领导印象或少数人的民意测验确定考核等次的做法,有效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自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有35人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13人次被授予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山东省莒南县纪委监察局 聂其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