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峡江县:治“四风”为走好群众路线蓄积正能量
为扫除党员干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给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坚实基础,江西省峡江县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有效机制,将“四风”问题整治与其他四项工作进行了有效结合。
一、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群众监督机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峡江县实施多年,为干部群众所熟知,已搭建起了一座政府与群众之间理解和沟通的桥梁。峡江县使“四风”整治与之结合,将民主评议贯穿“四风”整治全过程,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摸底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到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对重点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在民主评议中存在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岗位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借助这座桥梁,及时倾听了干部群众的心声,更好地了解和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提高了政府服务效能。
二、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建立完善的选人用人机制。由“四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建立人事考核、清理、调整、选拔任用联席会议制度,将“四风”整治工作与各乡镇、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将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四风”整治、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各乡镇、各单位人事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称职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通过“四风”整治,把品德不好、业绩不佳、实效不明的人员,把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干部,把学习培训不合格的干部从现有位置上挪下来,让勤学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者有盼头,真正做到“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
三、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四风”整治要想管长远,仅仅靠 “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提拔重用”的问责还不够,必须激发广大干部的自我约束、自律自省、自我纠正的意识。峡江县在“四风”整治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先,筑牢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思想防线。通过召开全县干部作风整治警示教育大会、曝光县内违反机关效能典型案例警示、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等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机关干部自我约束的积极性。
四、与干部问责相结合,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为使“四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峡江县将“四风”整治工作与干部问责相结合,并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规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市有关干部作风整治的有关规定和《峡江县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及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行为的处理办法》等,努力使“四风”整治融入行政效能监察问责法规之中,始终坚持“敢处理,动真格”的原则,将从各个途径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畴,及时界定是否问责、怎样问责,快速启动问责程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核实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法定职权和干部管理权限问责追责,进行信访约谈和通报批评,给予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调离工作岗位、免职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责任追究,直至法律责任追究。
年初以来,峡江县通过群众举报、效能督查、民主评议等途径,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机关效能制度和干部作风整治等有关规定的干部22名,经查实后对这22名干部分别予以了组织处理和效能问责,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曝光,为峡江县走好群众路线蓄积了正能量。(江西省峡江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