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田县纪委“三举措”着力构建案件查办“安全港”
2010年以来,新田县纪委始终坚持“安全、文明、规范”办案,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督措施,通过狠抓 “办案实体安全、办案场所安全、办案程序安全”,着力构建案件查办“安全港”,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经上级纪检组织批准使用“两规”措施调查人员14人次,2012年承担永州市纪委交办宁远王某案陪护任务4人次时间长达近1年,没有出现一次办案安全事故。
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办案实体安全
健全责任机制,确保办案人员安全。一是强化安全责任。该县纪委对参加的办案、陪护人员一律要求做到“两个一”,即发放一份《关于加强办案安全的若干规定》、签订一份《中共新田县纪委实施“两规”陪护责任状》、每双规一个对象前都要组织一次办案纪律、安全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二是强化防范责任。为有效防止调查时所取得的证据流失,出现证据链断开和无人监管取证的“真空”,该县纪委凡外调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时,必须确保外调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并安排专车司机接送。
健全防控机制,确保办案对象安全。一是实施办案对象接送制度。一方面在实行两规时,该县纪委采用专用车辆将“两规”决定及相关要求及时告之“两规”对象及其家属,接送“两规”对象前,司机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行驶。车上必须保证有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并将“两规”对象夹坐在两名陪护人员中间,防止“两规”对象打开车窗跳车逃跑或自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办案对象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在解除两规时,由该县纪委办公室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让“两规对象”单位派车接,办案组派车送,并告知其家属,始终全程做到让被调查人从开始接触办案人员到最终送返时的人身安全。二是严格谈话室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是实行“两规”不可或缺的环节,该县纪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有关制度,在带“两规”对象进入“两规”场所谈话之前,要对“两规”场所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保谈话室内门窗具备有效的防盗、防逃设施,场所内无刀具、棍棒、绳索、玻璃、瓷器及液化气、电源等对人身容易造成伤害的物质,确保场所内通风透气。凡经检查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不得采用。经检查无误后,方能将“两规”对象带入。三是建立健康检查制度。“两规”对象的健康情况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尤其重要,进入办案点后,该县纪委都会组织医生对“两规”对象的身体状况进行详细询问和检查,并做好登记,在两规期间若需服药治疗的,做好对象用药记录并由本人签字认可,并严格执行《关于陪护工作应急预案》有关制度和要求。四是健全文明办案制度。该县要求所有办案人员严格遵守文明办案纪律,文明、安全、人性化办案,充分尊重“两规”对象的合法权益。严禁对被调查人实施逼供、诱供、体罚和变相体罚、打骂、侮辱人格和使用械具等。
配齐保障设施,确保办案场所安全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为有效保证“两规”对象住所安全,该县纪委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办案保密制度》,《“两规”、“两指”陪护人员的工作纪律》,建立了进出“两规”对象房间登记制度。二是建好监控设施。近几年,该县纪委投入了近150余万元对办案谈话室进行硬件改造,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全面监督办案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和被调查人员起居活动情况,确保了办案场所安全。三是配齐保障设施。该县纪委为进一步优化办案条件,夯实办案基础,增配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微型录音笔、便携打印机等办案设备。
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办案程序安全
落实案管措施,严格保密审查。一是严格案件报批。该县纪委所有两规(两指)案件报批时,切实做到了“四个同步到位”:即初步核实呈批表、立案登记表、使用两规措施呈批表、安全文明办案应急预案四个要件同步到位。二是严格保密审查。为排除“两规”陪护人员与被调查人的关系,有效落实回避制度,该县纪委根据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逐个了解拟抽用办案人、“两规”陪护人员与被调查人是否存在亲属、同学、战友等人情关系,尽力排除保密风险。三是严格请假销假。该县纪委要求所有办案组人员统一集中住宿,办案期间不得因私请假外出,禁止办案期间外出会友、聚餐饮酒等,违反规定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即一律调离办案岗位、一律启动追责程序、一律取消评优晋升资格。
落实人防措施,强化文明办案。一是坚持领导带班检查。案件查办期间,该县纪委主要领导随机对办案驻地开展突击检查,察看办案人员在岗在位、制度执行、台账记录等情况。分管领导和当日值班人员24小时驻点监督,外出办公须征得同意并安排好交接方可离开。二是坚持案件监督管理员日常巡查。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人员定时察看安全工作台账记录、回放查勘监控视频,及时掌握安全文明办案动态,并填写办案情况监督检查登记表。三是坚持办案驻地夜间巡查。该县纪委坚持领导带头驻地夜间巡查,实行负责“两规”的常委驻点夜巡制度,办案期间明确每天晚上对办案点周边环境、内部管理进行巡查,做到无事作记录,有事作处置,尽力消除安全隐患。
落实技防措施,全程科学监控。一是实行“全程视频”监控录像。在两规期间,该县纪委每天安排专人对办案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值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处置。对办案谈话过程进行全程视频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情况复制留存以便备查。二是实行“归口管理”办案场所。严格履行办案场所出入登记制度,办案场所实行“归口管理”,一条门进出,其他人员如确需进入办案点,由办案当日值班人员全程陪同并履行登记手续。三是实行“集中封存”全员通讯。为有效杜绝重要办案信息的走失,该县纪委对所有进入办案点的办案人员的通讯工具实行集中封存保管,办案期间,凡参加办案的工作人员统一更换通讯方式,通讯工具由办案点另通知有关人员统一安排保管。(新田县纪委 案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