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三措并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去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办法、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全力服务中心工作等措施,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改进考核内容和办法,充分发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把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针对一些地方、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重视、内容大而化之、考核走过场等问题,潍坊市纪委、监察局从三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模式进行了探索改进:一是在考核的内容上,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其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占70分,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民主测评占30分。责任书规定,对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党政领导班子,实行“一票否决”。考核办法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达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把中央提出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要求和相关内容,量化为20多项具体考核项目,明确每个项目的目标要求、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加分、扣分办法。二是在考核的方式上,把责任制考核与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分开进行。建立被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台账,根据台账记录情况,重点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增加谈话对象中一般干部和群众的比例;将民主测评方法由现场发票、填票、投票改为会前发票、填票和会上集中投票;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计算检查考核总成绩的系数。通过这些做法,使各个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成绩充分拉开档次。三是在结果运用上,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除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绩计入市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之外,还“原汁原味”向被考核单位一把手反馈考核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并追究责任。通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量化考核,增加了被考核单位的压力,调动了有关部门和基层抓惩防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加大执纪办案力度,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执纪办案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更是纪检监察机关区别于其他部门抓惩防体系建设的显著标志。通过加大办案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才能有效地发挥好,才能更好地推动教育、制度、监督等惩防体系其他方面的建设。对此,潍坊市纪委、监察局提出,除办公室、研究室、宣教室外,其他室(中心)都要承担办案任务。如法规室通过对政府部门制度廉洁情况的评估,了解各部门在制定政策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取部门利益和少数人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从制度层面预防腐败;党风室重点牵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比较好地落实了群众权益保护机制;执法监察室、监察综合室通过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有效加强了对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制约。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9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6人;市、县、乡三级自办案件361件,同比增长37%。通过全员执纪办案,增强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承担任务的落实。
全力服务中心工作,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全市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现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发展,要发展好就需要良好的环境。把惩防体系建设的有关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际上就是在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基于这种认识,潍坊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市委优化发展环境的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整治发展环境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从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治理司法腐败、整治市场中介组织、转变干部作风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这个过程中,注意把这些规定和中央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和有关的党纪党规结合起来,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威慑力。例如,针对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再执法、再监督,并且要实现常态化。这样,既优化了发展环境,又加强了对行政执法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魏吉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