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县: 开展“群众评干部”活动提升领导干部廉洁指数
最近,贵州省黔西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下评上”活动,制定了《黔西县群众评干部工作办法》。办法规定由县纪委统筹实施,从履职、廉洁、责任、德能等方面对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
对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的评议
从当地企业、乡镇干部、村(居)干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随意抽选人员各5名,从各站(所)的监管服务对象中随意抽选人员20名组成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的评议人员。并由该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组长组织评议人员,县委组织部派人参与,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测评表等方式,从同步小康创建活动,同步小康目标考核增比进位完成情况,是否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改进作风,是否认真解决“四风”问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办私事等现象,各站(所)是否存办事推诿、敷衍塞责、效能低下、“吃、拿、卡、要”等现象。服务群众,是否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是否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民生,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农村滥办酒席现象是否有效治理。廉洁自律,是否正确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选人用人公道正派等5个方面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评议;对评议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由该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收集整理,并书面反馈给评议对象,督促其限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情况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
对具有行政审批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评议
从部门办理审批、办事或对其开展执法检查的监管服务对象中随意抽选人员20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中各随意抽取2名组成对具有行政审批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评议人员。由分管联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组织评议人员,县委组织部派人参与,以召开评议会方式,从优化发展环境,是否对企业随意实施监督检查或随意实施行政处罚,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依法履职,是否依法依规办事,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改进作风,是否认真解决“四风”问题,是否存办事推诿、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等现象。服务群众,是否落实利民惠民(企)政策,简化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廉洁自律,是否正确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选人用人公道正派等5个方面对具有行政审批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对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由纪工委监察分局收集整理,书面反馈给评议对象,并督促其限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情况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
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评议
从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随意抽选评议人员各5名,随机选择群众20名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对评议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评议人员。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安排,对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从改进作风,是否存办事推诿、敷衍塞责、效能低下、“吃、拿、卡、要”。服务群众,村务公开是否及时、全面,代办点是否发挥作用,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廉洁自律,是否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是否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是否在计划生育、落户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等3个方面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评议人员与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各乡镇纪委收集整理,书面反馈给评议对象,并督促其限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情况由乡纪委备案。
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议结果将应用到年度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考核验收中,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并以通报,公开栏、互联网、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评议所得的结果、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服务办事效能,促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转变,促进发展环境优化,切实提升干部廉洁指数,树立领导干部良好的形象。(黔西县纪委 董定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