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创新机制加强村居事务监督管理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立足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123农廉工程”,在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决策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村居事务管理新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稳定。
实施“会审会签”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支出。明确村主要负责人对本村财务支出负主要领导责任,村监委主任对本村财务支出会审会签负直接领导责任,村监会成员对会审会签的票据的合法、规范、真实、有效负直接责任。各村居在每月5日前召开一次财务会审会签会,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成员、村会计和镇驻村干部参加,村主任对上月的每张收支票据进行宣读,经办人说明每张票据来源和用途,村监委成员审核票据是否规范,对每张发票进行“会审”,并发表意见和建议,审核通过后,票据由经办人、村监委主任、村主任和村书记“会签”,报镇审计所进行帐前审计,没有经过会审会签程序的发票,镇审计所、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一律不予以受理。村级500元以下的支出由村书记、主任审批;501-1000元的支出由村两委研究审批;1001-5000元的支出由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研究审批;5001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大型建设项目工程支出需将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招标手续或协议书附在记账凭证后面,方可做账务处理。
实行“村情档案动态监管”及时化解村情风险。各镇街以管区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域,实施镇街领导干部牵头包村、机关干部驻村帮包制度,实行“一岗双责”。村级两委负责人具体收集上报,包村干部靠上帮包指导,随时注意村情动态变化,摸排第一手资料,保证村情档案资料信息准确、及时。对村情动态变化,尤其是新发生的村情变化和突发矛盾纠纷,及时记入民情日记和风险村情台帐,并按时上报。村情档案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建立,分为全面的纸质固定档案和动态村情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动态管理维护。将可能引起矛盾纠 纷和不稳定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要求解决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以及工作中因调整利益关系所带来的矛盾和问题、重大突发性事件等不稳定隐患列入风险村情,及时预警,并按照“分级化解、属地负责、上下联动”的运作机制,划为三级风险,分别由村、镇街、镇街协调有关部门化解。今年以来,各镇街共收集处置各类风险村情245起,有效维护了镇街和村居两级信访稳定工作。
推行“三会监证”制度加强村级事务管理。“三会监证”即村级召开“三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村民监督议事会),镇街纪委都派人参加,监督、见证会议全过程。各村居在召开对村级荒山承包、资产处置、大宗物品采购、重大工程项目等村居重大事务进行研究、决策的“三会”前,必须向镇街纪委申报“三会监证”,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会人员等情况。经镇街纪委派人深入申请村调查了解情况研究审批后,下发审批单,并派员参加会议。纪委监会人员参会坚持“三不原则”,即不主持会议、不干涉会议议程、不发表任何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凡是涉及法律法规的,必须有司法、土管、城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参加;凡是涉及农村项目竞标的,必须通过镇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履行手续,确保决策的合法性。“三会”召开后纪委监会人员当场整理会议记录,形成完备的会议材料,向参会人员宣读材料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后由镇街纪委存档。“三会监证”的实施,更好的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能,保证了“三会”的真实性。(薛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