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五个全覆盖”倾力打造阳光工程建设
为保证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权力行使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塔城市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通过廉洁教育全覆盖、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资金管控全覆盖、诚信建设全覆盖、惩处追责全覆盖,不断创新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效果。
推行廉洁教育全覆盖,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警示谈话、签订廉政责任书、 廉政承诺等方式,从思想上筑牢政府投资工程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防线。一是实行廉洁警示谈话。在重大项目开工之前,由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参与工程建设 的主管部门、业务单位、中介代理机构、招投标中心负责人和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警示谈话。二是签订廉政责任书。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层层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廉政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将警示性教育与引导性教育相结合。通过以案说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廉政党校等多种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共同崇廉、思廉、学廉、守廉,营造创建廉政阳光工程的良好氛围。
推行预警防控全覆盖,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今年,我们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是全面查找风险。从项目申报审批、建设实施、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查找廉政风险,并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查找的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共查找出了212个廉政风险点(其中:一级风险点48个、二级风险点70个、三级风险点53个、一般风险点41个)和284项防控措施(其中:一级防控措施54项、二级防控措施79项、三级防控措施47项、一般常规防控措施104项)。二是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制定推行限额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出台《塔城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塔城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 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监管,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三是及时处置风险。加强主管单位的业务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广泛收集信息,通过提前预警、事前防范,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推行资金管控全覆盖,强化重点环节监督。紧盯资金走向,严控资金拨付,建立“四查”模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一查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资金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二查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有无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三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方面的内控机制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支出是否依法合规、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投资预算、是否开展决算评审、是否出现投资超概算或投资规模失控的现象;三查权力制衡机制是否科学,切实做到“四不直接管”;四查资金拨付程序,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和每月实际进展情况,严把工程计量审批程序关,严格工程款的计量支付程序。
推行诚信建设全覆盖,着力打造诚信市场。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面置于监督之下,让市场各方自觉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一是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二是建立信用信息体系管理联动机制。把信用信息体系的建立与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守信者硬起来、失信者淘出去,让建设单位优中选优,实现信用监督与市场选择顺利接轨。三是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公告、专业网站公示、社会网络公开等多种形式,对建筑企业信用失信行为及处置结果进行全面披露,使标后违法行为无立锥之地,建筑企业对标后违法不敢为、不能为。
推行惩处追责全覆盖,严查违纪违法行为。把责任追究作为建设阳光工程的强效措施,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一是建立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沟通协调移送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二是分析研究塔城市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力量,组织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三是发挥查案效益。发挥查办案件在制度建设、警示教育中的作用,做到每查处一起案件,及时发一份检查建议、完善一项制度、上一堂警示教育课。(新疆塔城市纪委 高美喜 付莉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