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当阳市:强化监督努力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安全网
近年来,当阳市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紧紧围绕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及干部成长安全的要求,不断创新监督体制,努力做到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的全覆盖,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明确主体,强化责任,构建立体监督网络
全市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过程中,强化监督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职能部门“四位一体”的立体监管网络。
强化依法监督,明确法律监管主体。市人大、政协每年通过提案议案、执法检查以及评议、决定决议等方式,加强对政府预算、项目审批、设计概算等政府权力的监管。每年确定10个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资金安全。
强化履职监督,明确监察监管主体。市监察局明确分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委局班子成员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执法室加大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督查整改力度,治庸办加大对项目服务环境的明察暗访,纪工委监察分局具体负责对财政投资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管。
强化自律监督,明确业主监管主体。明确项目业主职责,建立业主监管制度,加强业主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合同制和履约保证金制等六大制度,加强对施工方、监理方的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强化服务监督,明确行业监管主体。充分发挥发改、住建、规划、审计、稽查、财政监督等行业监管部门作用,加强对项目 审批、核准、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2011年以来,全市先后对69个项目建设下发整改通知书78份,对3个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假借资质、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度体系
市委市政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全方位的监管制度体系。
政府科学制定制度,建立监管制度体系。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并以此为龙头,分三个阶段的进一步完善监管建设体系。在决策阶段制定了《概预算会审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在执行阶段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办法》;在后评估阶段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
监察机关细化监督办法,建立责任制度体系。市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办法》、《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制度》,《重大项目公示制度》、《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国有投资项目联审督办流程图》、《责任网络流程图》,形成了“决策+机制+管理”的项目监管模式。
业主制定推进流程,优化防控制度体系。业主对项目启动、房屋征收、土地办证、配套建设和资金拨付等拟定工作流程,将各个环节工作安排到日程,建立起“节点控制制度化、变更管理分层化、资金跟踪全程化、业务管理流程化、工程信息公开化、外部监督动态化”的防控体系。
行业执行管理标准,形成监管制度体系。行业管理部门出台制度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和职责,细化施工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管理月报制度,对施工、监理人员到岗到位和履职、工程建设进展、合同履行、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拨付情况实行了台帐管理制度。
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优化监督流程
我们紧扣立项评审、招标投标、增加工程和决算审计等四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节点控制,优化监督程序。
精细管理,加强立项评审监督。市政府将全市所有项目纳入监管范围,规范报批程序,统一编制项目建设计划。成立独 立事业单位——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全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把好“入口”管。市监察局及其分局监督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2011年以来,该市共备案、核准和审批项目726个,累计评审工程项目713 个,送审金额为26.79亿元,评审金额为21.58亿元,审减金额为5.21亿元,审减率为19.45%。
公开公平,加强招标投标监督。建立项目标前会审制度,由市监察局组织发改、财政、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招标前进行标前会审,确定相关事宜。建立“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力实施网上招投标,应用电子辅助评标,加大对投标报价的横向比较和结构分析。组建市评标专家库,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质备案管理、经营资格审查。2011年以来,全市共组织招投标项目280个,预审价为77878万元,中标价为63439万元,节约资金1.5亿元,招标节支率为18.5%。
明确权限,加强增加工程监督。全市实行招投标项目总价包干,严格控制增加工程,并以制度的形式严格规定增加工程及变更程序。2011年以来,对63个项目增加或变更工程量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核实,送审金额4425万元,审减金额856万元。
集中会审,加强决算审计监督。全市建立了审计报告会审制度,由市招投标监管办组织监察局、发改、财政等8个部门对项目决算进行集体会审,形成审计报告后报市政府批准。 2011年以来,全市先后对103个项目的决算审计报告进行了会审,送审价46479万元,审定价42000万元,审减4479万元,审减率9.6%。对 市污水处理厂审计决算中失职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市委市政府不断强化监督措施,狠抓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监督质量。
打造电子平台,强化科技监督。充分利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督全市36个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出证等环节,将行政许可工作置于阳光下。同时,将审批事项在网上全面、准确、真实公开,并受理群众举报,保证管理相对人和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监督效能。
开展日常巡查,强化服务监督。监督机构采取固定检查、暗访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五大员押证管理以及到场情况,采用不定期、不告知的检查,达到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目的,对违法行为起到了威慑和警示作用。
召开联席会议,强化联合监督。全市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稽查联席会议制度、项目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办牵头,发改、财政、审计、住建、规划等多个部门组成,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了投资监管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和资源共享。
实行责任承包,强化监督追责。全市将项目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实行工程质量主管部门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参建单位领导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追究相关单位行政领导人的责任。(李琴 熊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