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当阳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近年来,湖北当阳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实施“四大工程”,大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健全,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市、镇、村三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根本,实施“基础”工程
当阳市纪委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各项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市、镇、村三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是全力配优装备。市委高度重视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办事处)、村(社区)纪检小组建设的通知》,一次性投入百万余元为市纪委机关配足配齐了办公办案装备及工作用车用房,为镇(办事处)纪委配齐了办公办案装备“五件套”(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录音笔,档案柜),统一模式高标准抓好镇(办事处)纪委、村(社区)纪检小组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全面配强队伍。坚持准入标准,市纪委机关干部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不断优化。科学配备镇(办事处)纪委班子,将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干部充实到了镇(办事处)纪委班子,使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素质明显提升。全市172个村(社区)全部配齐纪检小组组长,选配了344名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的无职党员担任纪检小组成员。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级纪检监察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参照市检察院标准,按人平2.6万元进行安排。自2010年起,市政府已连续3年按照镇平1万元标准对镇(办事处)纪委进行补助,按照村平600元标准补助村级纪检小组成员误工补贴。
以派出(驻)机构管理改革为突破,实施“改革”工程
大力推进市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认真落实鄂办发〔2012〕3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派出(驻)机构改革工作。一是科学设置机构。在2009年初次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规范调整,将原有综合派出模式调整为“综合派出重点派驻”模式,减少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新增5名编制,选取5个战线较长、行政审批事项较多、资金使用较为密集的单位实行重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力量更加充实,改革更加深入。二是理顺运行机制。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在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履行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信访调查、协助协调等职责。出台《关于规范派出机构与委局各室协作配合的具体办法》,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宣传教育调研、执法纠风、信访调查、案件办理、考核评定、综合工作等方面合理界定了派出机构与委局各室的业务范围,派出(驻)机构与委局各室分工明确、统一协作。三是充分保障权利。按照省纪委要求充分授权、不打折扣。赋予派出(驻)机构案件查办权、监督检查权、考核评定权等“尚方宝剑”,树立派出机构的威信,促进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履职。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阳光监督路径图,通过编制“三重一大”监督事项目录、绘制运行程序、建立公示备案制度,使全市“三重一大”监督走上规范化轨道。建立派出(驻)机构对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日常动态考核制度,市直单位评先表优、一票否决等征求派出(驻)机构意见制度等,让派出(驻)机构对市直单位“管得着”。
以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为重点,实施“增高”工程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补齐能力“短板”。一是广搭建资源共享平台。通过“领导讲坛”、“一室一课”、“流转阅读”“中心发言”等平台,分别以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业务骨干为主讲人,围绕政治理论建设、纪检监察业务、素质拓展等主题,自选课题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授课,促进干部紧跟形势、勤思善言,做到提笔能写、开口能讲。二是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面培训。采取案例分析培训,开展案件查办、信件处理、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组建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小组,办开展文稿点评与起草锻炼活动。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三是多层次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实行纪检监察新进人员跟班学习制度,让综合业务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带新人,实行一对一“传帮带”。建立办案人才库,吸收机关三分之一的干部参与办案,丰富办案经历、储备办案人才。提供青年干部成长交流平台,为青年干部提供宽松的成长环境,积极推荐青年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和学习交流活动,多方位提供学习成长的平台。
以促进科学化管理为抓手,实施“固本”工程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人性化管理,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方法突破绩效考评难题。对工作目标进行细致谋划和科学量化,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使绩效考评工作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加强绩效考评工作的评价与运用,改“考”绩效为“晒”成效、“算”绩效,让纪检监察干部摒弃“过得去”的思想,跳出“温水煮青蛙”的状态,激发工作热情。二是搭建自我管理平台。为确立干部主体地位,突出干部自我内部约束,制定《干部工作台账》,从“我的目标”、“我的日志”、“我的管理”、“给我的评价”等方面强化工作痕迹管理。月初定目标定措施、每天记日志促落实、月底看成效找差距;按照工作直接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分层评价,不断提高干部自我督促意识,促进干部自我管理。三是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强化“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制度机制。建立市纪委委员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召开通报会、座谈会、约谈等形式及时向纪委委员通报反腐倡廉工作动态。选聘特邀监察员,主动收集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成立机关自律委员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用权、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建立机关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排查风险点341个,制定预警防控措施327项,不断强化权力制约。(佟华春 熊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