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当阳:阳光照进低保评议的每一个角落
近年来,湖北省当阳市把评议评审、动态管理作为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从规范评议程序、完善评议机制入手,大胆实践,迈步创新,成功探索“城乡低保评审听证机制”并在全市推广,让城乡低保这一惠民政策在阳光下安全运行,深得群众的拥护和社会的认可。
“三方参会”体现对象广泛性
参会人员的代表性、广泛性是确保低保评议公平公正的关键。一是镇(办事处)低保评审小组主动参会。包括镇(办事处)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镇“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室、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二是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依规参会。包括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少于评议小组人员的三分之二。民主评议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小组成员参加方为有效。三是已享受对象和新申请对象全员参会。包括目前已经享受低保救助待遇对象和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信息核对、邻里访问等初审核实后确定的人员。此外,该市民政局也不定期派人参加各地村(居)委会评审听证会,对民主评议进行业务指导和全过程监督。
“三步运转”突出程序规范性
评审听证会由镇政府(办事处)组织。一是当面“提”。听证会上,首先由镇(办事处)工作人员宣讲低保资格条件、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宣布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接着由原享受低保待遇对象和新申报对象现场陈述户籍状况、家庭成员信息、申报理由、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出具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然后由镇(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入户核查或者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并及时补充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必要信息;最后由镇(办事处)、村(社区)对申请人员的陈述当场质询,申请人员如实回答提问。二是票决“议”。资料审核组成员公布资料审核情况,镇(办事处)、村(社区)组成的联合评议小组现场评议,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议,现场投票表决,当场唱票,得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视为通过评审。三是即时“批”。评审小组当场公布评审结果,所有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并出示公示名单,公示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未通过评审的对象可以当场提问,工作人员予以解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正式上报市民政局审批,从而避免了暗箱操作,从源头上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
“三效凸显”增强评议实效性
一是从机制上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现象。以往的低保评审中存在着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干部暗箱操作等不合规的现象,导致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低保评审听证机制”从制度源头上解决了这一问题,把知情权、评议权交给群众,将监督权、管理权还给社会,从申请、初审、审核、审批每一关都不脱离群众的视线,彻底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二是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动态管理。由于人员流动加剧,低保对象审核难确定、家庭收入难核实等一系列问题困扰着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由镇(办事处)、社区组成的联合评议小组成员绝大多数来自于普通群众,对评审对象家庭情况熟悉,新增对象家庭状况掌握和正在享受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问题都迎刃而解。该市河溶镇过街楼社区居委会在年度核查过程中,采取低保评议听证会形式,所有低保户面对面接受评议,原低保户刘某、赵某等十余人因家庭条件好转主动提出退出低保保障。这种民主式的评定与审核制度,真正实现了低保对象进出通畅的可喜局面。三是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低保评审听证会” 既是一种联审联批形式,也是一种宣传方式,把握了正确的社会导向。加大低保制度、政策的宣传,让“评审听证会”成为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政策的“广播站”,转变困难群众思想观念的“方向盘”。低保对象民主评议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评审方式及产生的评审结果让群众乐于接受.王店镇熊河村一组村民习成民说:“民主评议公平、公正,这次我虽然没有评上低保户,但我心服口服,毫无怨言。”(熊涛 宋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