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国税:四措并举助推“阳光办税”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些年来,湖北郧西国税部门为防止税收执法权力腐败,结合当前税收工作实际,四措并举打牢“阳光办税”基本功,促使广大国税人员自觉抵制权力“不见光”行为,让税收权力接受“阳光”检阅。
练好内功,养成“阳光办税”习惯。一方面,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教育引导活动,筑牢每个国税人员习惯于在“阳光”下行使职权的思想道德防线。当前的重点是要结合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教育国税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大家正确对待权力,掌握立身做人、秉公用权的道德分寸、法纪底线,自觉养成不暗箱操作的用权行事品格;另一方面,突出教育内容,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结合税收执法工作特点,着重从税收权力的产生、权力的性质、权力行使中的风险与防控等方面,开展对用权者的执法态度教育、认识教育、能力教育、防范教育、警示教育,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法,以事明理,引导每个国税人员当明白人、做明白事,防止出现因糊涂时晕胆大而“摊上大事儿”。
健全机制,创建“阳光办税”条件。用规则、制度来控权,从制度机制这个“根”上保证阳光办税。以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税人员进户执行公务的通知》为契机,结合郧西国税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县局领导班子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纳税检查准入制度》、《税务稽查案件公开审理制度》、《纳税评估集体会审制度》、《税收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和《税务信息公示公开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让权力在制度与规则的“笼子”里运行,从源头上消除不见“阳光”的问题;同时,依托CTAIS操作流程,对各种类、各项目税收执法权进行流程上的布局设防,建立“边界清晰、权责明了、逐层行使、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让电脑“操作软件”控权管人,使税收权力行使到哪里,“操作软件”制约就跟进到哪里,前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后一环节能够及时发觉并可以纠正。
政务公开,营造“阳光办税”氛围。一方面,对每一项涉税业务的办理,都做到办理条件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审批公开和结果公开,不给暗箱操作留下任何“死角”,让每个国税人员在行使职权中会迫不得已地心存顾忌,必须做到阳光办事、阳光操作,不敢肆无忌惮地滥用职权;另一方面,做好权力分割,防止一权独大。按照权力的决策、批准、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对税收权力的布局分配、使用范围、权限划分、运行程序及制衡关系作出公开界定与约束,并在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重点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联动机制,使权力运行与权力制约同步进行,从根本上防止出现不见“阳光”、不受制约的权力真空地带。
跟踪监督,形成“阳光办税”动力。权力运行到哪儿监督就跟踪到哪儿,让税收权力不得不在“阳光”的映照下运行。首先是,搭建“廉政风险、税企共防”交流平台,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税收执法环境。国税人员进户执行公务时与每个税户签订《阳光办税责任书》,明确征、纳双方的职责与义务。同时,向每个服务对象发放对国税人员的“廉政监督卡”,提请广大纳税人监督与抵制税收权力被滥用或私用;其次是,加大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的巡查力度,县局政策法规部门与监察室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组成专班对基层征管一线的税收执法行为与执法效果,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复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执法责任追究直至纪律处分;再就是,让公开聘请的税风税纪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纳税人中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县局监察部门反馈,使权力腐败风险尽量能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及时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湖北省郧西县国家税务局 徐经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