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坛市:“量体裁衣”深入推进信访监督标准化建设
2010年以来,江苏省金坛市纪委以规范化、精细化、体系化为要求,持续推进信访监督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信访监督制度体系,不断细化信访监督实施方案,压缩监督弹性和随意性,切实提高信访监督实效。两年来,累计实施信访监督105件次,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27件,发放信访通知书25人次,实施诫勉(提醒)谈话76人次,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提出建议落实整改措施82条,党员干部“小、微”违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勤廉意识。
科学设计,构建信访监督标准体系。
坚持系统性,完善制度建设。2010-2012年,该市纪委出台《金坛市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办法》对信访监督的依据、实施对象、主要形式以及相关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制定《金坛市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细则》从操作层面对信访监督的筛选、呈批、实施、审核、跟踪等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在全国首创建立《金坛市纪检监察信访监督指导目录》,界定了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8类44项具体行为。形成了以《办法》为总揽、以《细则》为抓手、以《目录》为检视的信访监督工作制度体系。
紧扣针对性,规范定性定量。该市纪委与市标准化协会合作,注重在定性定量设计的研究上下功夫。参考质量监督体系规定,有效对接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对“一般”、“轻微”等模糊性概念进行科学定性,对信访监督内容的把握、形式的选择、领导的把关、过程的介入、结果的审核等各方面作出量性界定,对整改到位、监督了结等程式化词语列明具体情形,杜绝主观随意性,使信访监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更加直观可行。
增强实用性,统一监督方法。根据信访反映问题影响的大小、情节的轻重,规定了“告知”、“函询”、“提醒或诫勉谈话”、“信访建议书”、“组织生活会专项说明”五种基本监督方式。对五种监督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根据需要合并使用,同时专门制作了《信访监督通知书》、《信访建议书》等八种规范文书和信访监督模拟卷宗,统一行文,规范格式要求,做到准确用语、规范用辞。
精细操作,规范信访监督运作流程。
筛选呈批突出“精准”。明确信访监督事项的筛选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扎口管理,严格按照信访监督的适 用范围进行谨慎稳妥地筛选,做到“两个避免”:避免将群众反映可能构成违纪违法的问题适用于信访监督而导致案件线索的流失,避免因线索把握不准而将属于信访监督范围的轻微违纪问题当成案件处理。对市委、市政府管辖的党政组织实施信访监督,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对市管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经市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对一般党员干部和单位实施信访监督,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按程序审批,报市纪委备案。
组织实施突出“缜密”。实施信访监督时提前制定具体方案,包括实施信访监督的方式方法、参与人员、办理时间、方法步骤等,针对预测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应对措施等制定相应的预案。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实施提醒或诫勉谈话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采取与被谈话人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采取信访通知书或其他方式时,采取摘录信访件的主要问题的方式,尤其注意不将带有人身攻击、侮辱性语言的材料转给被监督对象,实施中尽量缩小知情面,不将信访件原件转给被监督对象,切实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审核结案突出“严谨”。对信访监督件结案坚持集体审核把关制度,强化形式与实质的双重审核。在形式审核方面,问题讲清楚且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了结;拒绝接受信访监督的给予严厉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组织和纪律手段进行处理;材料不规范、证据不完整的进行补充完善。在实质性审核方面,反映问题失实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及时对被监督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纠正;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报领导审批后转入立案调查。
跟踪问效突出“动态”。在信访监督实施结束后,采取回访群众、信访排查、民主评议等形式,加强对被监督对象的动态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对信访监督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关注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动态,对经认定不存在问题的,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群众批评,放下包袱,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我行我素、继续违纪违法引起群众信访举报的,采取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办法,加重处理和处罚,切实维 护信访监督的严肃性。
“管纠警惩”,凸显信访监督实际效应。
合力监督,发挥“管控”效应。搭建以市纪委、组织部门为中心,镇区和部门为主体,基层信访监督员为基础的信访监督组织网络。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指导、班子成员密切配合、信访举报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将信访监督与干部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对信访监督的有关情况及时纳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日常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监督合力。2009年以来,与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信访监督情况87人次,有6人暂缓提拔使用或调整工作岗位。
预防风险,彰显“纠偏”效应。推进信访监督向制度制约的转化,将局部信访监督转化为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监督。对信访监督中发现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理归纳,剖析根源,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建议,做到监督一件、治理一线、规范一片。如市纪委对少数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 督后,发现反映“一把手”权力行使、单位民主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占有很大比例,在全市普遍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权力制约机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备制度;针对涉及少数机关部门行政处罚较为随意的问题,提请市政府出台了《金坛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着力治本,突出“警示”效应。注重改变信访监督个案处理的封闭性,在不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对信访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共性问题梳理汇总,通过通报、会议等形式进行集体警示。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部门、关键岗位和环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012年,针对市安监局、住建局等单位在行政审批、工程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信访监督,围绕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提升工程,全市各单位共排查出易产生廉政风险的环节5500多处,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6000余项。
严纪执法,增强“惩戒”效应。信访监督和查处违纪案件既相互交叉又可能相互转化,部分党员干部通过信访监督,使轻微的问题得到纠正,防止错误发展蔓延,少部分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必须及时转为违纪案件严厉查处。2012年,该市纪委对群众反映农林局副局长吴某与企业负责人往来密切的信访问题发放信访通知书,要求其主动说清问题,但吴隐瞒问题,置若罔闻,信访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调查,最终吴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近三年来,通过实施信访监督,共提供案源线索11件,转立案4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金坛市纪委 杨金坤 陈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