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蓝山法院: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所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句法律谚语极言公开、透明的司法权力运作对杜司法绝腐败现象的重要性。
你对法官的审判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你对法院的工作还满意吗?”简报、电话、短信、邮件、面谈……每一个季度、每一个月、每一个星期,湖南省蓝山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普通群众都能收到蓝山法院通过各种途径发来的“问计”信息。2009年以来,蓝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管理模式,俯下身子接地气,广开门路纳谏言,巡回审判、定期走访、案件回访,让群众走进法院,走近司法,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3年9月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09-2012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湖南省法院系统仅有两家基层法院获此荣誉,是永州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阳光办案促审执工作透明
要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必须要以公开为途径,司法公开,老百姓才能沐浴法治的阳光。”这是蓝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柏国平在执掌蓝山法院六年时间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2013年8月9日 王小艳与廖辉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后,王小艳发现廖辉隐瞒存款160000元,因此提起诉讼,要求将存款中的80000元判归其所有。但廖辉的父母在当地非常的强势,在法院冻结其银行存款后,其母就天天上原告家闹,并扬言:“就算法院判给你,也让你有命拿钱,没命花钱”。蓝山法院所城法庭法官考虑到该案可能会给当地的治安工作带来不稳定因素,当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采取现场巡回判案的方式,以达到“审理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方针,预防当事人在判决后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过激行为。2013年9月18日蓝山县人民法院肖波副院长带领所城法庭法官来到大桥乡,支起桌椅,挂好国徽条幅,就地公开审理该案。庭审吸引了许多当地群众前来旁听。“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离了婚,但结婚时候的财产一定得平分。”休庭时,旁听的村民在一旁帮忙做起被告廖辉的思想工作来。最终,在法官和当地村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下,被告廖辉的母亲情绪逐渐缓和,同意儿子给出一部分欠款,被告廖辉也认可原告王小艳的诉称内容,且双方同意调解,将所冻结存款人民币160000元,其中的50000元归原告王小艳所有,110000元归被告廖辉所有(部分用于债务偿还)。闭庭后,王小艳的母亲一直拉着干警们的手要大家一起去岭上吃了饭才走:“太感谢你们了,感谢你们公正判决,我女仔(女儿)已经离婚了,你们还能来帮我们解决财产纠纷,我还以为已经离婚了,法院不会管了呢!”
进乡村当“调解员”、进社区当“指导员”、进企业当“护航员”、进机关当“辅导员”,该院在全县村(场)、社区、企业共建立法官联系点62个。仅2013年以来,该院开展巡回审判就达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0余人。通过巡回法庭审判的案子,在当地老百姓的旁听庭审过程中,在阳光审判的过程中,不仅方便了诉讼群众,减少了群众的诉累,也起到了司法宣传的作用,在法官们的辨法析理中知道了法院判决的依据,知道了法院量刑的准绳。更多的是让老百姓对案件审理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让老百姓近距离的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阳光评议使办案质量提高
“阳光评议”是蓝山县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的一部分,该院在审理一些重大疑难、社会关注的案件时,经常邀请人大、政协、妇联等各界代表旁听庭审,以案件庭审评议为主要载体,以此达到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把握、庭审能力、文书质量、案件效果的综合评价,力求司法公开。特别是在遇到类似村民山林土地纠纷,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社会不稳定因素,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时,还邀请社会的各界代表进行公开评议,以保证案件的判决公平公正公开。2011年9月,蓝山法院院推出了“蓝山法院阳光短信”,利用手机信息平台,飞信等形式,向各界不定期报告蓝山法院工作,接受网民对法院工作的全面监督。该院新审判法庭建设投资200余万元,开设六个数字法庭,全程视频庭审过程;该院还组织专门的力量,开设“网评法院”栏目、开通QQ群“民意直通车”、 直接对话网民朋友,收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给予及时回应;聘请网络监督员,最大限度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该院积极了解群众诉求,认真回答群众提问,自开通阳光评议以来,已回复、办结网民诉求8200余条。
阳光沟通让司法公信提升
蓝山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是加强与人民群众沟通的强力举措,自2009年以来,“公众开放日”就严格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仅2013年以来,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参加旁听案件50多人次,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汇报会3场次。向代表和委员们征求到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8条,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回复满意率达到100%。9月30日上午,该院又邀请50多名人民群众代表来到蓝山县人民法院,旁听了庭审,参观了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羁押室、数字法庭、荣誉室等,该院法官详细介绍了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流程以及推出的诸多便民措施,并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回答,使大家对法院审判流程有了全面的了解。 “公众开放日”活动,拉近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距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切的感受到县法院工作的规范、公开与透明,感受到“阳光司法”的公正。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能够有效的达到审执案件保质保量、庭审程序合法合规,庭审人员用语文明、判决结果公开公正,审判流程管理科学规范的目标,从而实现阳光审判更透明,素质提升更明显,执法办案更公信。
阳光监督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3年6月29日,湖南日报《湘江源头 同奏“公正司法”最强音》,7月12日人民法院报《连续20年无违纪的背后 》先后就蓝山法院在加强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方面,作了详细的报道。湖南蓝山法院对此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也有着丰富的探索实践,无疑“阳光司法”是取得这一系列成绩最要的前提和保证。
蓝山法院院长柏国平在记者采访时指出。“全力推进阳光司法其目的有三:一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评价;二是“晒”出腐败问题、遏制腐败现象;三是以公开促使法官提高职业素养、严谨工作作风。”
湖南蓝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阳光司法”,将其作为确保司法廉洁、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思想基础;着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腐败法官和违纪违法人员;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依靠“阳光司法”不断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有力地提升了法院形象,巩固了司法权威,用“看得见的正义”赢得了民心,推动了社会和谐发展。
一系列“阳光司法”举措的背后,激发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与热情,形成“倒逼”机制,逐步影响到蓝山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我们现在感觉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一双双眼睛在盯着我们,我们不敢有丝毫的松懈,唯有公正司法,才能让人民满意啊。”这是政工科长谢裕江由衷的感叹!(周智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