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林县:四大举措提升办案综合效果
2013年以来,上林县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为切入点,严肃查处国土、公安、卫生、教育系统等部门违法违纪案件26件,14名科(处)级领导干部受到了惩处,并通过警示教育、预防监督、建章立制等,全面提升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以案促教,强化廉洁意识。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利用查办的案件或典型案件促进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 警示教育身边的“人”,力求“查处一个,教育一片”。以某镇村建站“农村危改造”案件等涉及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例编成乡土教材,深入案发单位以及各乡镇各部门“流动廉政课堂”巡回授课,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分批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和案发单位财会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等近500人次,到廖平监狱实地参观服刑人员劳动改造情景或县法院旁听案件审判情况,现场感受违法犯罪行为付出的惨痛代价,震撼心灵、净化思想;筛选典型的案例在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展出,先后组织案发单位、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等200多人,到场接受警示教育。此外,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门,对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等共160多人进行集体约谈和警示教育。
以案促纠,强化纠风治乱。在严肃查处案件的同时,坚决纠正发现在行风、政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管理层面上来查找原因,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解决问题或防止问题再度发生的对策和建议,从源头上纠正错误、解决存在问题。如在查处寨柳小区征用土地违法违纪系列案件中,发现国土、住建等部门存在不作为、违规操作、违规审批等问题,通过监察建议,限期整改或挂牌督促整改,一共纠正存在问题5个,通报批评企业2个并追缴罚款6万元。在查处扶贫系统系列窝案中,发现涉农惠民资金监管工作存在的漏洞。县纪委督促由财政局牵头县扶贫办、发改局和民族局、林业局对2010—2012年度的财政专项涉农惠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补贴资金发放操作不规范、过程不公开透明等问题,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3起,追究责任人责任3人。
以案促防,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查办案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除跟踪督查处分决定全部执行情况外,还跟踪督查案发单位、涉案人员对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或建议的落实情况,促进查办案件效果最大化。如对多发易发案件的乡镇卫生院,督促县卫生局领导班子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避免重蹈覆辙。在查办公安系统4个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督促公安局加强整改,加强对执法、执纪干警的日常监管。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如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等问题,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实施重点督查,使监督和权力“如影随形”,从梳理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公开权力、监督权力等个方面来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以案促建,强化制度建设。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重检查和发现现行的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对人、权、财、事的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缺陷或盲点,督促案发单位、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座谈会、研讨会11个(次),组织专题调研4次,健全《上林县“三重一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办法;以人、权、财为重点,制定配套的监管工作规章制度,先后出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暂行规定》、《公务人员问责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等13个;重新编制各个部门、单位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县一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72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30多份,制定防控措施126多项,完善和配套80多个规章制度,从而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雷扬 覃桂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