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红寺堡区“四四”模式 助推效能投诉处理驶入“快车道”
2013年,红寺堡区纪委监察局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出发点,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初步形成了以“四四”模式为载体切的效能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了投诉处理效率,维护了群众利益,进一步优化了红寺堡区的投资发展环境。
效能投诉及时受理,力促高效率。红寺堡区通过建立书记(区长)信箱、“QQ民生百事通”、投诉电话、企业软环境监测系统等,进一步拓宽行政效能投诉渠道,形成了覆盖全红寺堡区的行政效能投诉网络。并借助宁夏广电总台《新时空-行风面对面》热线栏目等,及时、热情受理各类投诉案件,规范了直查快办、转交督办、约谈告知和移交办理等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程序。同时,建立了快速高效的投 诉受理分流机制和限期办结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每件投诉的处理过程和结果都严格审查把关,督促落实,确保效能投诉查办工作的准确无误。对特殊问 题由领导亲自带队进行处理,确保了件件有着落。
效能案件限时办理,确保高质量。效能投诉受理登记后,纪委监察局指定专人负责,坚持小事不过“夜”,大事不出“三”的原则,快速办理,限时办结,限期整改。采取电话询访、走访座谈、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对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确保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时效性强的效能投诉案件,投诉人要求现场解决或影响较大的投诉,由效能监察室及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帮助投诉对象解决矛盾、破解难题;对一般的投诉事项则及时转办到相关部门,并提出办结时限。在查处过程中,认真分析倾向性问题,深究原因,责令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范从政行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在投诉处理的方式上,实行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做到“谁受理、谁承办、谁负责”,凡是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创优经济发展环境。
查处结果定时通报,增强高透明。建立了效能投诉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将受理、查处效能投诉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加强公众监督的力度,增强效能投诉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提高了各部门对效能投诉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干好本职工作、搞好服务保障的自觉性。着力快速准确、客观公正、严肃 处理的原则,做到“四不放过”: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澄清不放过,违纪违规问题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对办理结果和 办理态度不满意不放过。进一步加大对投诉问题的自办和查处力度,特别对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违规乱收费等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影响经济发展软 环境的问题直接进行查处。
处理意见适时反馈,提供高服务。效能投诉件调查处理结束后,红寺堡区纪委监察局适时采取当面答复、书面回复、电话反馈等形式,及时向投诉人和承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对答复的满意度进行评价打分。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或有疑惑的投诉,一方面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另一方面核准调查结果,努力做到件件办成满意件。同时,把反馈的过程作为宣传政策法规、正面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最大限度地增加反馈的附加值。各类行政效能投诉事项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今年该委局共受理各类行政效能投诉35起,其中上级转办件32起,自行受理件3起。投诉内容涉及民生工程、干部作风、工程质量等,投诉件办结率达100%。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5个。对群众和企业的投诉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对效能投诉处理的满意度达到了100%。(红寺堡区纪委 金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