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行办案一体化 提升办案能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牢固树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一盘棋”意识,总结经验,大力创新,建立办案一体化机制,突出“一个载体”、“三个强化”、“五个一体化”,有力地整合了办案资源,提高了初核成案率,保障了办案安全,有效解决了基层纪委不敢办案、不会办案、不能办案等问题,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力和水平。今年上半年,全区受理信访举报、初核违纪线索、立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个方面数据同比分别上升12.59%、24.49%、33.13%、45.24%。
用好“专案组”这个载体,保证办案一体化顺利实施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查办大要案过程中,采取“专案组”模式,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对办案工作整体谋划、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办案工作步调一致、统筹推进。在具体工作中,根据案件情况,将办案人员按其专业特点分为综合组、内审组、外调组等若干小组,对外围取证、集中谈话、追缴赃款(赃物)、审查证据等工作进行合理分工,每个小组承担一个“板块”,根据案情的进展和需要主动出击、分工协作,大幅提高了办案效率。适时召开案件查办工作分析和协调会议,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办案进程,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调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对收集证据等事项提出意见,确保办案质量。实践证明,“专案组”是推进办案一体化的有效载体。
抓住“三个强化”这个关键,充分发挥办案一体化机制的作用
强化反腐败领导小组的职能优势。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组织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根据案件查办需要,跨行业、跨部门抽调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参与案件查办,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工作合力。比如,在查办自治区林业局原局长王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多次召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研究和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分析论证。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自治区纪委在侦查、公诉、审判等环节全程跟踪,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时,协调和规范新闻媒体对查办案件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办案工作中,不断强化领导,灵活运用提办、领办、督办、交办等方式,加强对办案力量和办案资源的统一调配及有效整合。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重大违纪案件、有较大阻力的案件以及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过提办、派员指导办案等方式全力推动;对一般线索或领导批办案件,切实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考核,把敢不敢查案、会不会查案、能不能查案作为衡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衡量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是否称职的主要依据,制定《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考核奖励办法》,对五市纪委、监察局办案情况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强化委厅机关各室(厅)之间的协作配合。查办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不能单靠案件检查室的力量,因此必须强化委厅机关各室(厅)的协作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各室(厅)都按照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的安排部署,自觉支持、服务查办案件工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向办案倾斜,形成了支持办案工作的良好氛围。今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大幅增加了案件检查室人员编制,配备了办案设备,有力地支持了办案工作。案件检查室转变“包打天下”的思想,主动加强与委厅各室(厅)的沟通协调,调动一切力量为查办案件服务。
把握“五个一体化”这个核心,不断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
推行案件线索管理一体化。制定《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全区大要案线索信息库,委厅机关和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获取的大要案线索,全部由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实行集中管理。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及时提交办案领导小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进行办理,防止线索流失和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等问题的发生,促进依纪依法办案。
推行办案组织指挥一体化。在查办大要案过程中,加强整体联动,着力构建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一体化指挥格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指定案件主办人,通过科技助力,加强谈话、记录、分析、取证及办案现场指挥交流,有效提高办案人员在突破策略制定、收集证据等方面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符合查办大要案规律的上下一体、协作紧密、及时高效、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办案模式。
推行办案力量调配一体化。加强办案人才库和专家库建设,不断更新和充实,目前已储备近80名各类办案人才。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从办案人才库抽调人员参与办案;对疑难、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案件,从专家库抽调有关专家提供咨询或专业技术协助。同时,有计划地选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骨干参与大要案查处,通过以案代培、以案代训的方式,培养办案能手,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
推行办案安全防范一体化。在进一步完善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同时,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办案场所、安全保障不到位、安全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帮助健全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大要案,采取当地纪委立案和自治区纪委提供办案场所、协调陪护力量的方法,为案件顺利办理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推行办案后勤保障一体化。加大办案工作保障力度,保障经费足额投入,形成经费保障、装备更新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新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暨办案中心,进一步完善设施、改善条件,为安全文明办案奠定了良好基础。 (殷学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