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清水县四举措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为了维护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甘肃省清水县采取四项措施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严肃教育,筑牢换届纪律思想防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把“3个严禁、10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章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充分运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群众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筑牢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激发村民参与选举的热情,引导广大选民消除家族、宗亲、派别等狭隘思想,不感情用事,不随波逐流,不违法违规,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真正把办事公道、带头实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坚决杜绝拉票贿选、干扰选举等违纪违法现象,积极营造廉洁选举的良好氛围。
严明纪律,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严格执行“十大禁令”,严禁借换届选举工作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换届选举;严禁用威胁、恫吓、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坚决抵制用说情送礼、支持赞助等手段拉票贿选;坚决制止宗派、家族势力干扰选举;坚决抵制怂恿、指使他人为自己拉票;坚决抵制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或拉拢他人,打击别人,抬高自己。同时,切实把好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三个关口,严防在选举过程中弄虚作假、收买选票、拉票贿选、造谣中伤、扰乱秩序等破坏选举工作行为的发生。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党员、干部要执行好“三不准”要求,即不准接受公推对象宴请;不准影响基层民主权利的发挥;不准在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中搞非组织活动。成立换届选举信访工作组,设立专用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信访举报电话群众知晓、随时畅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到专人接待、专人负责,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
严格监督,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把监督贯穿于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关键环节,坚持实行全程纪实、任前公示、离任审计等制度,扎实开展换届民主测评和专项督查。对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重点对可能出现家族、宗族和派别势力干扰选举的村进行督查,坚决制止宗派、家族势力干扰选举。对竞选人被确认有贿选行为或其他违法手段参选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竞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按照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财经财务管理的要求,执行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利用换届之机,加强村级集体“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审计,实行财务公开,健全监管制度,严防集体资产流失。
严厉查处,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能够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干扰、阻碍、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依法查处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党纪处分条例和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县、乡两级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严格落实换届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思想不重视、力量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清水县纪委 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