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东县健全信访举报四项机制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广东省阳东县坚持把妥善解决好每一件信访举报问题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线索来源、监督管理、核查办理和督办问责四个环节,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健全信访举报线索排查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一是加强信访举报硬件建设。运用信息、电子、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起集来信、接 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网络舆情搜索和手机短信等“51”式的信访举报监督网络。二是健全四级信访网络。健全了“县、镇、村、组”四级信访网络,完善了信访信息员奖惩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信息员信息灵敏的“触角”作用,及时捕捉信访苗头。三是完善接访机制。实行纪委领导定期接访和群众点名约访, 定期组织深入农村基层群众开展巡访,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四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以“服务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案件查办工作”为主题 的信访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反映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投资环境的不正之风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目前,该县共聘请信访信息员 1007名,设置举报信箱183个。2010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信访排查活动8次,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访问题29件,县纪委领导在“大接访”中共 接待来访66批101人次,解决信访问题61件。
健全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机制,提高案件线索利用率。一是实行信访举报件内部归口管理。信访举报件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受理、呈批、转办和 管理,实行“一个笼头进水、一个池子储水、一个笼头出水”的封闭管理模式,提高信访举报保密性。二是实行案件线索集体筛选分析。每季度通过召开信息例会方式,组织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纠风、效能监察、审理等部门围绕案件查办工作部署,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信访举报 有价值的情况,对重要案件线索严格办理程序和交接手续,各个环节指定专人负责,并由信访举报部门对调查核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2010年以来,共组织开展 案件线索集体排查13次,筛选重要案件线索28件,查实15件。
健全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机制,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建立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实名信访举报,由承办单位向信访人作出办理承诺,调查期间与信访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信访人反馈查处情况。二是建立群众代表协助信访举报核查制度。对涉及群体性利益的信访举报,由信访群众民主推选代表,参与协助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工作。三是健全“三三”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镇级纪委核查信访举报案件作用,明确镇党委和镇纪委的责任,加强组织协 调,健全案件查办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县纪委领导挂点基层制度、案件督办制度和案件检查业务培训制度,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提高纪检干部办案补贴,每年对 案件查办工作开展量化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激励机制。四是建立联合核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举报件,注重加强信访举报部门与委局职能部门、派 驻纪检监察机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办案,整合办案力量,加快案件突破。五是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对信访举报反映有违纪苗头和轻微违 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充分运用信访谈话、信访函询书等形式办理。在开展信访监督工作中,注意做好“三个结合”(即把开展信访监督工作与加强思想教育、澄清保 护干部和开展初步核实相结合)和坚持“三个不放”(即问题解释不清楚、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均不放过),切实提高信访监督制度的“刚性”。2010 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承诺办理实名举报42件,处分党员干部16人,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6件,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查办案件43件,发 信访函询书和信访约谈27件,责成整改7件。
健全信访举报督办问责机制,确保信访举报办理质量。一是建立信访举报首办责任制。明确承办单位为首办责任单位,分管或挂点承办单位的领 导为包案领导,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首办责任人,调查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严把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关。二是建立“三级会审”制度。对交办信访举报案件,严格办 理时限,对承办单位上报的核查结果实行信访举报部门初审、协管领导复审、分管副书记终审的“三级会审”制,并运用“四看”标准(即看问题是否查清、处理是 否到位、矛盾是否化解、群众是否满意)综合衡量信访举报办理效果。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因工作不力或严重失职渎职造成调查结果严重失实、违反保密规定致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徇私舞弊造成冤假错案、以案谋私等情况,严肃追究责任。2010年以来,县纪委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初核信访举报件291件,占 83%。(阳东县纪委 罗文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