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省纪委书记、专家学者谈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下)
“好作风的培育和形成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绝非一日之功。抓作风建设重在‘常’、‘长’二字,必须树立经常抓、长期抓的思想,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说。
“作风问题实质是党性问题,根源是思想问题,要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首先要解决思想问题。”尹晋华说,要加强教育引导,教育党员干部认清中央抓作风建设的严肃态度和坚定决心,自觉克服畏难、观望、侥幸心理,消除思想认识误区。
“在抓好教育固基的基础上,还要抓好监督制约和纠治震慑。”尹晋华表示,没有监督制约权力就会乱用,作风就会变坏。要综合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 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多管齐下、明察暗访,让不良作风行为暴露于公众视野之下。同时,严格惩戒问责,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 “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形成震慑,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杜绝“破窗效应”。
“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主要领导亲自抓。”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把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作为基本品行要求,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
“必须从具体问题抓起,抓小抓早抓苗头。”臧献甫解释说,要从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事”抓起,“咬定青山不放松”,积小胜为大胜,确保治理一个领域,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抓住“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确保每一个节日都风清气正,以点成线,以线成面,久久为功, 推动党员干部习惯行为的养成,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必须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臧献甫表示,不正之风群众感受最深,作风好坏群众最有发言权。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办,及时反馈。同时,把一些热心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市民组织起来,形成“纠风工作志愿者”等群众组织,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作风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坚持有案必查,坚决反对‘四风’,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抓作风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臧献甫说,要以不怕得罪人的动真碰硬精神,铁面执纪、铁腕问责,做到在党纪国法面前一视同仁,没有例外。
“当前,为实现十八届三中 全会确定的宏伟蓝图,必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建立健全党风政风行风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要将作风“软 要求”转化成考评“硬指标”,纳入巡视监督、干部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常态化工作,形成督促落实和责任倒逼机制。
“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将住房和办公用房、公车和秘书配备、公务接待、官邸制等要求落到实处,让‘红线’禁令、底线要求‘可视化’。”高波说。
“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首要基础是制度建设,没有科学健全的制度制约,作风建设就难以取得实效。”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作出的各项部署,已经为有关制度的建立完善指明了方向。这不仅包括调查研究机制,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会议公文制度,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政绩考核机制,还包括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等多项与领导干部个人相关的具体制度,这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形成了对权力制约的合力。
“在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制度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过勇表示,一方面要不断对有关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耦合性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和优化制度本身;另一方面要注重制度执行的严格性,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得到坚决贯彻和执行,真正落到实处并充分发挥制约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王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