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以规范化智能化制度化为抓手 全面防控廉政风险
去年以来,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以规范化、智能化、制度化为抓手,推进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规范廉政风险排查
2012年,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编制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按照思想道德、权力行使、机制制度3个方面对廉政风险进行了分类,专门研发“廉政风险排查系统”,在全市范围组织填报工作,使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更加科学,有效规范了风险排查这一风险防控的基础性工作。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廉政风险排查系统共收录了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46个市直单位的廉政风险库,包含了各单位、部门梳理出来的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廉政风险级别、防控措施等。据统计,全市通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出42482个廉政风险点,其中高风险点11353个、中风险点16231个、低风险点14898个,共涉及37371人,制定防控措施50376条。基本建立了全市廉政风险数据库,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科技含量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研发了廉政风险智能防控系统,对职权目录进行梳理公示,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在线监督,对隐含风险的行为进行预警纠错,对运行结果进行公开并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实现了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风险智能防控。
针对全市行政处罚权风险较高的情况,市纪委、监察局研发了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自2012年9月1日正式上线以来,该系统对城管、工商、质监、药监、安监、林业与园林、交委、公安、水务、物价等10个单位的10多万件执法案件实施了在线监察,共预警纠错2922次,案件的异常率从去年9月系统上线时的21.59%下降为今年10月份的0.012%。
针对传统行政审批监督只关注时效,忽视了行政审批权力行使过程的风险问题,广州市规划局研发了相应的许可审批业务风险预警防控系统。该系统具有3个亮点:一是运行留痕、预警准确。事项办理每一个节点涉及的信息系统都会详细记录,每一节点的操作都对照廉政风险点信息库进行判定,合法依规操作自动通过,否则会发出预警提示信息并禁止进入下一流程。二是刚性管理、杜绝寻租。系统重点强化各类规划强制性指标的刚性管理,避免规划管理权力寻租。例如,容积率指标如超过控规的数值,业务流程将被锁定,经办人无法办理。三是互联互通、多层监督。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系统连接,通过系统提示界面、手机短信息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时发出预警信息。预警信息除发送给经办人外,还会发给分管局领导以及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以便及时提醒纠正。
用制度保障廉政风险防控
制度是开展廉政风险智能防控工作的重要保障,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在智能防控的基础上,注重机制制度建设,实施“内部外部”双重制度化管理,开展多层级监督,进一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注重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建章立制,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常态化和长效化。如市财政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的意见》和《广州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全局性改革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对区(县级市)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调整内部审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共60多项,从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设计、提高制度执行刚性、规范制度执行流程3个方面狠抓制度完善和落实工作,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了岗位廉政风险。
注重法规的起草制定,强化外部监督的刚性。今年7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并于8月15日正式印发。该办法共有7章27条,明确了电子监察的概念、适用范围、组织分工、内容方式、预警纠错规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是国内电子监察工作较为完善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标志着电子监察这一新的监察手段被赋予了合法性和强制性,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法规,大大增强了对各级各单位监督的刚性。(穗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