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纪委突出5个方面办案重点惩处腐败分子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把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作为推进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在狠抓惩处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突出重点抓惩处
今年,新疆区纪委监察厅突出案件查办工作的重点,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确定了五个方面的办案重点:违反政治纪律、危害社会稳定的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在援疆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行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
按照这五个方面的办案重点,自治区坚决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严明了党的纪律,教育了党员干部。如自治区煤田灭火工程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齐德香违纪案。齐德香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期间,掌管着大量国有资产和资源,却把权力当做个人发财致富的工具,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独断专行,加之单位内部管理松弛、监督软弱无力,致使其顶风违纪,贪污、受贿、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并私设“小金库”,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和田地区行署原副专员艾山江·尕依提违纪案。艾山江·尕依提担任库尔勒市市长期间,在“一把手”的岗位上,无视党纪国法,权力观极度扭曲,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干部人事调动、房地产开发等审批和管理权力,与相关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及不法企业主相互勾结,形成攫取国家和群众利益的链条,大肆敛财、与民争利,受贿人民币860.93万元、美元6.20万元、港币8万元,接受礼金24万元,非法占有、买卖国有农用土地100.30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岳普湖县设立“小金库”案。自2004年至2011年,岳普湖县时任县委书记王湫斌,前后两任县长吾拉木江·阿不都肉苏力和艾山江·艾合买提,无视经济工作纪律,通过虚列支出、套取专项资金、截留财政收入等手段,将申请的中央和自治区农林水牧等项目结余资金及应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累计3232.63万元转入账外账户管理,设立“小金库”,不仅严重触犯了党纪,而且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并且在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专项治理部署,三令五申严禁设立“小金库”之后,仍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整治,最终3名主要领导分别受到了纪律的处分。
统筹兼顾重特色
查办案件是坚决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除了抓办案队伍自身的业务素质外,自治区强调纪委的组织协调、统筹兼顾、依纪依法,今年自治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如下特点: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均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构,修订完善《自治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自治区执纪执法机关协同配合办案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案件协作联动机制、研判决策机制和沟通移送机制,有效整合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审计、银行、电信等部门和行业的资源和力量,提升了办案的整体合力。
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效率。既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又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将办案权限延伸并下管一级甚至两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违纪问题直接进行立案查处。例如自治区纪委集中立案查处的库尔勒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主任买合木提·买买提,库尔勒市委原常委张玉江,巴州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艾沙·木沙,库尔勒市拆迁办原副主任乔建平,库尔勒市铁克其乡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阿布力孜·克热木等5人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腐败窝案。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我们把办案纪律作为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制定并严格执行办案人员“八不准”规定,严明办案纪律,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规范办案措施的使用,严格办案程序,并切实保障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工作,对办案场所、办案措施使用、办案安全、办案人员实行精细化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跟踪问效堵漏洞
自治区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注重跟踪问效,建章立制,有效堵塞发案单位制度漏洞,为源头治腐提供依据。
自治区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自治区纪检监察案件回访工作暂行办法》,注重案件查处的综合效果,案件处分之后向当事人所在党组织通报案件情况、通过案件剖析查找问题产生的症结、开展案件警示教育、跟踪当事人相关处分的落实情况、推动案件发生单位的整改结果等。去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对苏继赏、周斌文、艾山江·尕依提、刘英奎等典型案件认真进行了回访,开展警示教育,推动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做好整改工作,深化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同时坚持并深化“一案三报告”制度,即案件调查报告、剖析报告、整改建议等,对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并在各类廉政党课、主题教育活动中广泛运用,以身边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收到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