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坚持把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作为预防腐败工作的核心,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努力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为美丽厦门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全面清理权力。建立权力清单,市本级共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2083部,确认行政权力7969项。对确认的行政职权,统一编码,汇编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100张,并对外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公开专栏,公开审批过程。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全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39个市直部门共对510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的3385条具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条款进行梳理,将其细化成10032个执法裁量标准,建立集体讨论、法制审核、说明理由等配套制度,并将细化后的执法裁量标准运用于执法平台。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方面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压缩行政权力自由裁量空间。
有针对性地防控廉政风险。在全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运用ISO9000质量管理理论,探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出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市级行政机关共排查廉政风险点7818个,并结合业务系统和内部办公网络对廉政风险点实施监控。按照“内部牵制、岗位分离”的原则,在单位内部建立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政府采购实行管采的机构、职能、财务、人员分离。
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行阳光政务,通过政府网站、触摸屏、新闻发布会、数字电视等载体全方位公开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各办事单位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全面实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围绕明确职责权限、规范运行程序、构建公开平台、健全规章制度、实施全面监督等关键环节,在同安区试点开展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做到权限、事项、过程、用人、结果“五个公开”。
完善体制机制,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积极理顺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关系。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1177项减为357项,下放116项,修订、废止56件涉及行政审批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理顺存在职能交叉的31项行政审批。建成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行政服务体系并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把服务群众的事项向镇(街)、村(居)延伸,把服务经济建设的审批项目适当集中,实行并联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开辟绿色快速通道。
加强中介组织管理。积极开展清理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工作,引导行业协会按章程自我管理和约束,对42个中介行业的年度发展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给予通报。建立全市中介机构信用平台,已覆盖42类6382家中介组织及7556名执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点击量突破1100万次。初步形成了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促进了中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健全市场机制。2011年,出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管条例,制定实施细则、配置目录以及产权交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房屋拆迁业务招投标等方面的配套文件,明确了有关公共资源项目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操作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公共资源配置统一平台及工作机构,公共资源配置溢价率达42%。不断探索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制,推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削弱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推进有形建筑市场更加公正透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行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清理等。
加强监督问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推进权力监控系统建设。建设市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电子监察系统,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等权力运行过程纳入系统,实现程序固化、裁量限定,使权力按照预先设置的流程和执法标准全程网上运行,并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在市、区办事窗口安装视频监控,市级监控系统目前已有204路,涉及32个市直部门,并着手改造完善镇(街)、村(居)办事窗口视频监控系统。
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2013年,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565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401人次、诫勉谈话114人次;开展述职述廉3632人次,函询8人次;建立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等制度规定。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至今累计开展综合监察12次,对84个单位234项行政执法职能进行综合检查。
强化绩效管理。2012年,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并实现评估“四化”,即指标设置个性化,将考评对象分为区级党委政府、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及管委会、中央和省部属驻厦单位、公共服务企业五个系列,设置不同的考评指标体系;评估过程标准化,建立绩效管理系统,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考评过程标准化和计分自动化;公众评议多元化,共设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乡居民、企业代表、重点服务对象的评议及网上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党政机关互评、市区机关互评、现场测评等10种类型,根据不同系列选取不同的评议方式进行组合,公众评议分值占单位绩效成绩的40%;结果运用多样化,评估结果为“一般”或“差”的单位,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估成绩纳入组织部对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对排名后三名的,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分管市领导报告。
强化惩处问责。先后出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效能问责规定等规章制度,2009年以来,共对597人实施效能问责,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1人,移送司法机关222人,并在全市通报典型案例,推进“一案一整改”,达到惩处一个人、完善一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夏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