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扫描
优化配置 聚焦主业
——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扫描
记者 杨飞 王景喜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需要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摆在记者面前的2014年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任务分工表显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以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为着力点,调整结构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委厅机关13个室(厅)职能及101名干部岗位进行调整,构建起惩治、预防和保障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
体制机制问题,是影响反腐败成效的关键所在。2月16日,广东省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春节过后,省委、省纪委已对12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检查,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在南粤大地,“打虎灭蝇”行动持续升温……
突出主责,坚持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
回顾去年以来广东省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记者发现其中有不少“重量级”人物: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徐龙……据统计,2013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2065件次;初核线索15809件,同比上升86.9%;立案调查7291件、7596人,其中,查处地厅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421人。
把惩治腐败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形成震慑,有赖于高素质的办案队伍。去年下半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对派驻(出)机构和内设机构进行大幅度调整。派驻(出)机构由34个增至35个,委厅机关也在职数和编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合并调整。调整后,参与办案的职能部门达11个,办案人数占到机关干部总数的60%,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向办案部门、向一线倾斜的目标。全省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分别按照50%以上和三分之二的比例进行调整。
同时,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即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进行信访函询1347件次、信访约谈1230人次,为8185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信访举报问题。去年,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办案件实现“零申诉”;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案件申诉“零变更”与办案安全“零事故”。
强化预防,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广东省在实现省、市两级预防腐败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权力清单制度相衔接,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2012年,该省成立廉政立法工作协调机构和预防腐败专家咨询委员会,探索推进预防腐败地方立法。2013年,珠海市、汕头市分别制定实施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2014年,省级预防腐败法、省政务公开条例、村务公开条例等也进入省人大立法程序。在建立预防腐败体制框架的基础上,《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意见》、《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也相继出台。
与此同时,该省还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助力预防腐败。构建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廉政教育网络,开通省纪委政务门户网站“南粤清风网”;发挥区位优势,与港、澳反腐败机构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将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打造成集市民办事、公共服务、行政监察、风险预警于一体的综合型电子纪检监察平台,监督触角从省、市、县延伸到村。
该省推行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五分模式”,使得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权力清单制度有机衔接。2月20日,广东省印发《关于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对政府权责底数进行全面摸底,有序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截至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52个省直单位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8万多个,出台防控措施1万多项。
整合资源,确保边界清楚、责任清晰
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着眼于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将“挤”出来的资源进行了优化整合,更好地统筹调配现有人员力量,防止出现职能交叉、力量分散、工作重复和缺位遗漏等问题。新成立的信息技术保障室有机整合机关涉及信息技术的部门、职能,加大保障力度,并积极推进与社会各界力量和兄弟省市网站的交流合作。办公厅新编制的委厅机关211项业务工作规程,使机关工作运作模式更规范。机关党办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86项整改措施,逐一抓落实。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成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行动指南。
与此同时,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清理委厅领导班子参与的各类协调议事机构163个,约占总数的78%。推行委厅机关部门领导“一岗双责”,机关23个党支部(党总支、临时党支部)书记全部由室(厅)主任担任,做到了行政与党务工作一肩挑。办公厅重新编制机关业务规程,简化优化业务规程213项,机关公文从71种压缩到30种。如今,自动化办公系统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应用。目前,在广东任何一个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办公室,都能够实时在线与省纪委、监察厅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公文传输及办理相关业务。据统计,2013年,委厅机关会议同比减少28%,发文数量同比减少31%。
以上率下,上行下效。广东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推进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基层纪检监察资源有效整合,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主业不突出、履职能力不强等问题。在省纪委、监察厅的示范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晰职责定位和工作思路,不断优化自身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责。有关统计显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办案总数明显增加,实名举报核查率达100%,年结案率从过去的70%提高到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