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联审部门乡镇一把手
联审主体: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
联审对象: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一把手
联审方式:届中联审、重点联审、即时联审
联审成效:共发现问题110个,落实整改措施154项,收缴违规资金590多万元,诫勉谈话18人次,建立完善制度38项
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纪委、监察局联合组织、审计等部门,探索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履职联审,联动实施制度执行审查、干部工作监督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截至目前,该区已对5个镇、5个部门的一把手开展履职联审,共发现问题110个,落实整改措施154项,收缴违规资金590多万元,诫勉谈话18人次,建立完善制度38项。
明确联审适用对象和方式。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被纳入联审范围;在联审过程中,涉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也一并进行检查。三种情形下可进行履职联审:一是在同一单位任职有一定时间的,开展届中联审;二是对信访举报较多、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的,开展重点联审;三是区委、区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开展即时联审。
合理确定联审内容。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把联审对象在制度执行、干部工作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一是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贯彻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以及在资金分配使用、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资产)处置、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情况;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二是干部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情况;中层干部选拔程序、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配备、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及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价和认可情况等。三是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主要包括任职单位的发展状况,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重大经营决策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状况等。
认真把握联审程序。成立履职联审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履职联审。一是做好联审前的准备和公示。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计划,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了解掌握联审对象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方案,并提前10个工作日向联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履职联审通知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二是做好联审中的情况收集和分析。通过组织谈话、查阅资料、财务审计、现场查看、专项调查等方式,了解掌握联审对象在制度执行、干部工作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联审报告。三是做好联审后的反馈和通报。召开反馈会议,向联审对象及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并视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联审结果上报区委、区政府。
注重联审成果运用。一是构筑廉政防线。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防控廉政风险。如卫生局针对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资金预算、拨付、报销等程序、权限,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党委会每半年听取系统财务运行情况报告。二是解决问题。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检查等方式,多渠道了解联审对象的履职情况,找准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解决。如汤浦镇针对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了工程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三是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围绕履职联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执法监察、效能巡查、行风投诉、信访反映的人和事,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切实加大查办力度。如针对群众在履职联审中反映的国土档案遗失事件,查清2001年汤浦、上浦2个镇19个村的169户私人建房审批档案遗失的事实,对2个镇国土所的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处分,并责成区国土局做好所有遗失档案的补齐工作。开展履职联审工作以来,已查办公职人员违纪案件64件,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名。(陈高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