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装上阵 执剑天涯
——海南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纪实
记者 陆海鹰 李红山
“我们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管得太多、太全,有时候真有‘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的感觉。”以往,海南省纪委干部室的同志到基层调研时常听到这样的声音。
“要向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移交’其主体责任,主动‘扛起’自己的监督责任。必须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厘清职能、找准定位、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纪监督、规范监督。”海南省纪委常委会达成这样的共识。
清理“内存”,轻装上阵,海南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在转职能中明确定位,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素质,以深化改革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转职能中明确定位
既做减法也做加法,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让纪检监察机关从‘老中医包治百病’的模式中脱身而出,更加专注于‘外科大夫’的职责。”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向记者打了个比方,“我们的职责更类似于‘外科大夫’,发现脓包处理脓包,该动手术就动手术,有病治病、没病预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为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于2013年7月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优化: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新设立执法与效能监督室;新增一个纪检监察室和一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同时,省纪委常委会还重新梳理派驻纪检组的派驻范围,按业务关联和工作便利原则分片、分系统布局。
调整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部工作岗位具有案件检查职责的人数占总人数的52.43%。“今年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省纪委副书记丁伯东介绍,“主要思路是从内部挖掘潜力,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2013年8月,海南省纪委将原来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97个清理调整至37个;2014年1月,又继续清理调整至20个。“纪检监察机关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省纪委办公厅主任马飞如是说,“对确需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予以保留,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不再参与,交还职能部门办理。”
巡视工作的重心也回归到“找问题”上。结合海南实际,省委巡视办提出落实巡视工作全覆盖要求的具体举措,对组长库建设及管理、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移送等工作规程逐一梳理。省委巡视组坚持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用“听、测、查、谈、访”等巡视方法,着力于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形成有力震慑。2013年,4个省委巡视组的工作成效显著,在对7个单位及对国土资源、海域和岸线资源、森林和水资源、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专项巡视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21条,已立案检查36件67人。
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
既各尽其职又形成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在去年海南省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有不少“重量级”人物先后落马:儋州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权晓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王应福,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原总队长张光亮……据统计,2013年,海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党员干部违纪线索的检举控告2936件次,立案6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8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51人,移送司法机关87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7亿余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3年,海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农案件308件,为群众追回损失2900余万元。
拿出这份成绩单,得益于转方式的改革思路。海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改进履职方式方法,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海南省2013年制定出台《海南省纪委监察厅执纪办案工作基本规范》,系统梳理了办案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执纪执法行为。注重强化“快查快结”理念引领,从线索排查到调查处理的整个办案过程突出“快”字,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内推行办案绩效考核,对办案的数量、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强化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等机关的协作,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海南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和问责办法,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加大明察暗访力度。2013年,省纪委、监察厅分6批对50起典型作风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36个单位268人的典型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将会员卡清退活动扩大到海南全省在职的254866名公务人员;建立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机制,将评价对象由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拓展到党群机关、市县政府及开发园区等,实现了全覆盖。
在转作风中提升素质
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并举,打铁先要自身硬
2013年7月,海南省纪委严肃查处了省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原组长黄培敏等3人的违纪案件。2014年3月,海南省纪委连续两次对外通报违纪问题,违纪人员均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对外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省纪委表明了“不护短、不迁就、不姑息,严肃依纪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欢迎公众监督的态度。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一致认为,“打铁先要自身硬,必须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今年2月,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在省纪委六届三次全会上告诫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特殊岗位、特殊要求’的含义,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教育、监督、办案能力,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一方面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以案谋私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用身边的人和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教育;另一方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健全完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今年1月,省纪委基于对12个方面、22项业务数据的填报、汇总和分析研判,建立起了业务统计和台账制度,力求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在改进作风过程中,省纪委、监察厅始终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二十条规定。数据最能说明问题: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会议数量和时间分别比上年度下降28.57%和40%,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务接待费、出国经费比上年度下降29%和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