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庭审“每日必播”
化解公众疑惑,树立司法公信,抵制不当干预。山东——
法院庭审“每日必播”
记者 李亮科 通讯员 马丽
“现在开庭。”4月11日上午10时,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九审判庭,随着法官敲响法槌,一起有关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案件开始审理。同往常不一样的是,该案庭审全程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直播,所有网友都可同步观看。
自4月1日起,山东法院网庭审直播平台正式运行,统一对全省三级法院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除特殊情况外,在工作日期间,每天至少全程直播一起庭审案件。
让法官感受压力
在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孙英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张4月份庭审直播申请表,汇总了各地法院的直播申请,标明了直播的时间、地点、案由等,一直排到了4月29日。
“不可能都直播,需要统筹。”孙英说,4月1日直播平台正式运行以来,案件数量较多的中级法院(含辖区基层法院),原则上安排每周一播,案件数量较少的法院两周一播。“我们的目标是每个工作日至少有一个案件直播。”
“法官们的压力非常大。”孙英说,与传统的到庭旁听庭审不同,现在在镜头下,法官所有优点和缺点都会被放大。
“压力肯定是有的。”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肖彬主审的一起案件已被直播。她说,感觉群众都在看着自己,“庭审中的一个小瑕疵,平时不算是个问题,但一旦放到聚光灯下,就完全不一样了。”孙英认为,法官们有一定压力在情理之中,“但有些法官还不太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
据孙英介绍,直播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法官“内功”的考验。比如在庭审过程中,对突发情况的处置、对当事人争议问题的把握、对举证质证的指导释明等,都能看出一名法官的司法水平高不高。为此,庭审直播前,法官们都要仔细斟酌,合议庭成员有时会组织庭前会议,做好开庭准备工作。肖彬认为,视频直播的意义,不仅仅是让法官接受监督,也会增强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
让当事人看个明白
哪些案件会被选择进行直播?孙英透露,主要是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对密切关系民生、规范商事交易、促进经济转型和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等的案件,也会有所考虑。
据悉,作为全国司法公开试点省份之一,山东省建立了统一的审判流程及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3个公开平台。自案件受理之日至结案裁判文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之日止,当事人可以凭密码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查询审判流程信息。自今年1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以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外,全省法院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截至3月31日,全省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59312篇,位居全国第三。
司法公开大步向前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该省要求各级法院对于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具备条件的均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成光盘入卷归档,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长期保存。当事人申请查阅庭审录音录像的,法院应当提供查阅场所和便利。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已完成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政务网站、微博和信息集控中心的建设,实现系统对接和案件信息数据共享,并已向公众公开法院工作信息。电子卷宗和庭审录音录像也将允许当事人查阅。各地法院为执行工作人员配备与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的信息系统,也会把执行现场的视频、音频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输回执行指挥中心,刻录成光盘入卷归档,实现执行案件的全程公开。
据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直播中暴露出的问题,该省法院系统将进一步规范、完善。下一步,随着直播工作的推进,他们将调研了解公众的需求和关注点,汇总分析各地法院比较擅长审判哪类案件,并对该法院的“类案”进行直播。
链接@专家视线:
用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
司法公开是化解公众疑惑、树立司法公信、抵制不当干预的重要路径。实践证明,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的程度越高,群众信服的程度就越高。
用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是今年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推进司法公开就要紧紧抓住审判工作中当事人最为关心的3个环节,即案件是如何审理的,案件是如何判决的,判决是怎样执行的。将这3个环节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突破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使司法公开成为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还要在依法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庭审直播和官方微博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庭审公开的力度和范围,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