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改革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割断同体“脐带” 释放改革活力
按照中央要求,2013年7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察局对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尝试,撤销了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收回68个人员编制,成立了8个派出纪工委,分片负责109家中省市直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巡察、信访受理和案件查办工作。
通过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人员有效集中,监督相对独立,实现了从“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纪检监督向促进部门自律的转变,监督检查力量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加大。
由“点”到“面”,实现监督有效覆盖
以往市纪委、监察局开展监督检查,只能依靠几个内设职能室,工作顾得了点、顾不到面。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又人员分散,开展监督检查往往身单力薄。通过改革,每个派出纪工委平均负责十几家单位(部门),这种分组产生了事事有人管、检查速度快、监督效率高的效果,实现了监督的有效覆盖。
改革以来,派出纪工委共列席所监督单位(部门)“三重一大”事项会议81次,跟进监督社区蔬菜直销店、西满烈士纪念馆等重大项目31个,共开展作风建设检查3次,每次作风建设检查平均用时3天。同时坚持监督的日常跟进,对“三重一大”事项采取节点报备、集中抽查、事后问责等方式开展监督,对回避监督的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廉洁指数扣分;经常性地明察暗访推进作风建设,促进各单位(部门)将作风建设常态化,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焦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通过派出纪工委分片管理、日常监督,各单位(部门)领导和干部明显感觉监督压力大了,在决策和执行上也更加审慎。
由“浮在面上”到“贴近群众”,主动敞开监督大门
改革后,派出纪工委的监督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听汇报、看材料向走基层、访群众转变,实现了开门搞监督。
派出纪工委成立后,不光采用听汇报、看材料这些常规监督方式,派出纪检监察干部更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住户、学校企业、施工现场、货运市场等一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截至目前,共走访社区153个,农户2400余人次,企业210家,学校25所,发现问题线索105个,受到群众欢迎。
同时,派出纪工委还开展了15项专项监督检查。按照“能理清问题症结、能揪出一批反面典型、能为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建议”这3项标准开展工作。
由“单一监督”到“多维监督”,实现监督质的飞跃
过去,纪检监察机关“无所不能”、事事参与,直接对业务工作进行一线的监督检查,既耗费精力,又容易造成外行监督、难以深入的局面。为此,该市在派驻机构改革中明确职能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发挥各业务部门的监管、监督力量,加强对行政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因事制宜创造了“纪检部门”、“纪检专家”、“纪检群众”等监督模式,变“单一监督”为“多维监督”。
采取“纪检部门”模式,督促整治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督促物价部门检查相关部门收入,派出纪工委同时对其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检查,共发现违规收费5600万元,私设“小金库”1100多万元。
采取“纪检专家”模式,加强对住建部门路桥建设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督促发现并整改问题386个。2013年该市路桥工程量为前5年之和,但质量仍有了提升。
采取“纪检群众”模式,专项巡察草原管理使用和劳动就业补贴管理工作。派出纪工委在5个县开展草原管理使用工作专项巡察,问询群众617人次;在2个区对劳动就业补贴管理工作开展专项巡察,问询社区人员400多人次,存在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由“不敢触及”到“治理沉疴”,促使监督深入破题
改革割断了同体监督的“脐带”,产生了明显的“松绑”效应。派出纪工委独立开展监督,遇到问题更敢于深挖、揭短。
派出纪工委在督促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时发现,违规收费问题较为普遍,对此尽管省、市物价部门年年查、年年罚,但仍未引起各方重视;在督促整顿道路货运市场时发现,无照经营者数量较多,相关部门长年以来以罚代管,导致市场无序;对劳动就业补贴管理工作的专项巡察发现,劳动部门对此仍然疏于管理;对草原管理使用工作的专项巡察发现,该领域存在低价发包、透期发包、私自开垦、套取补贴等问题;在对行政处罚权的监督中发现,自由裁量空间仍较大,存在同事不同罚、罚款不立案、罚款不上缴等问题。
收集相关问题后,派出纪工委正陆续着手解决。
由“无案可办”到“有案立办”,发挥监督的蝴蝶效应
从可能存在无案可办、有案不办现象变成有案立办,派出纪工委成立后,无论信访件受理还是案件查办数量都有所上升。2013年该市受理信访举报数是上年的1.6倍;立案数是上年的2.1倍。
派出纪工委的成立,相当于在市纪委5个案件检查室的基础上,增加了8个检查室,办案力量明显增强。同时,其与市纪委案件检查室联合办案,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协作办案,增强办案合力,提高办案质效,这既是对监督有力的佐证,更是对监督工作的深化和推进。目前,派出纪工委共收到群众信访件157件,初核案件46起,移交案件29起,独立办案23起。如,草原管理使用工作专项检查立案7起,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立案6起,劳动就业补贴管理工作立案3起等,这些案件的查处对深入推进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和部门整改,起到了积极作用。(邹新章)
链接:
记者对话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林
记者:去年,齐齐哈尔市对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请您谈谈改革的初衷,以及改革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张子林:齐齐哈尔市在2008年5月,向39个市直单位(部门)派驻了纪检组和监察室,派驻机构干部受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实现了对驻在部门的贴身监督。
但运行中,派驻干部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考核评优、后勤保障等都由驻在部门负责,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间易形成利益依附;由于派驻机构相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处于弱势地位,难于监督;派驻机构人员有限,面对驻在部门的众多权力及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易出现“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导致监督乏力;许多驻在部门把派驻机构视为内设机构,将本应由驻在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也都推给了派驻机构,“监督员”变成“运动员”,协助指导变成包办代替,导致角色错位;派驻干部由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管理,普遍存在评优难、后备难、提职难的情况,干部成长进步被边缘化。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所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在省纪委大力支持下,征得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对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
改革中,我们坚持“三个不改变、一个有利于”的原则,即不改变原有编制职数,不改变基本管理体制,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有利于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并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不弱化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把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把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不弱化作为衡量改革成果的重要标志。
二是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派出纪工委与委局各综合室按照“宏观指导、动态检查,抽查配合、全程跟踪”的原则开展工作,与各职能室按照“有所侧重、相互沟通,协同作战、各有分工”的原则开展工作,派出纪工委突出动态监督、专项检查和协同办案。与市直单位(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并承担监督责任。对公、检、法的单派驻没有收回,而是采取派出、派驻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派出纪工委与市直机关工委是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关系,对市直机关党员进行的违纪处理,由派出纪工委设专人负责履行程序,报市直机关工委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党章》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防止监督与业务脱节。对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列席重要会议、事项节点报备、集中抽查、事后追责等,掌握单位(部门)权力运行动态,保证监督不断线、不脱钩。
四是以专项监督带整体工作。派出纪工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围绕全市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重要部门、关键领域、重点环节,以专项监督检查带动全局工作。
五是抓好内部运行流程管理。专门成立派出机构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派出纪工委的综合指导、督办监督,制定配套制度,建立电子办公平台,对派出纪工委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分别采取备案反馈制和审批报告制,掌控工作动态。制定出台“五个严禁、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并在媒体公布监督举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