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落实“三转”坚持以上率下突出主业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审时度势适应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在贵州省委的领导下,贵州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取得初步成效。
统一认识 夯实“三转”思想基础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纪委明确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厘清职责定位,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贵州省纪委监察厅把统一思想认识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去年7月到今年4月,先后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省直派驻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暨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对贯彻落实“三转”提出明确要求。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多次突出强调“三转”问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着力提高对“三转”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履行好监督职责和查办案件上来,将“三转”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体现在各个方面。
以上率下 有力推动“三转”落实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三转”落实。1月18日,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讲话中强调,要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就是要抓主业、履行好纪检监察监督的责任。1月23日,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各级纪委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2月1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在第十二届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省委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纳入了今年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内容,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各市州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给予有力支持,保证了“三转”的顺利进行。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以上率下,带好头、引好路,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省纪委监察厅两轮清理后,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36个减少到16个。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基本完成第一轮清理。清理前,市州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为172个,清理后平均为24个。整合优化内设机构。省纪委监察厅整合内设机构,增加执纪监督和办案工作力量。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基本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情况进行清理,确保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目前,55个省直部门和单位明确派驻机构负责人不再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强化了纪检监察机构的执纪监督职能。
突出主业 强化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
按照“三转”要求,贵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主要精力凝聚到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上来,坚持以纪督政、以纪促政。
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今年第一轮巡视工作。从3月开始,省委6个巡视组对6个市(州)、12个县(市、区)进行巡视,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去年的基础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加大执纪检查力度,统筹抓好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省纪委监察厅对近五年所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分类逐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市县两级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实行台账管理,整合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的力量,加大办案力度。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对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黎平、省农委副主任滕昭义、黔西南州副州长曾孔祥、省粮食局副局长吴克等地厅级干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上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予以公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认真落实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剖析总结,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贵州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