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从严从细重规范求实效
2013年以来,安徽省蚌埠市采取有力措施,从严、从细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领导带头,切实营造良好氛围
2012年12月以来,蚌埠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市级领导班子和市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给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2013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该市组织37名市级领导集体签订《履职承诺责任书》,并印制“守则本”供市级领导干部对照执行,发放“监督本”供各级各部门监督使用。
此外,市委、市政府带头改进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坚持做到不打招呼、不做事前安排,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带头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乡镇、1个街道、1个美好乡村示范点、1个企业、1个重点项目、帮扶1名困难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带头精简会议活动,2013年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比2012年减少27次,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发文数量同比减少102件;带头减少事务性活动,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各类重要公务活动,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务性活动;带头改进新闻报道,除两会等重要会议作全面报道外,其他市委、市政府会议活动作一次性报道,并严格控制字数和时长。
健全制度,着力规范公务行为
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方面,制定《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接待程序,规范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规模,严肃接待纪律,并选择其中禁止性规定印制“公务接待‘八不准’明白卡”,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份。2013年,全市公务接待费比2012年减少927万元,下降39.3%。
在规范国内公务考察方面,出台《市直单位国内公务考察管理暂行办法》,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除党政代表团以外,考察团组一般每批次不超过5人,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严禁以公务考察名义变相旅游,并将考察的时间、路线、人员及事由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共审核报批出访团组50个,共计98人次,团组比2012年减少20个,人数减少72人次。
在严控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方面,制定《加强举办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控制以党委、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严格控制用财政资金举办的活动,严格控制县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出席活动。
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出台《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推行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制度。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市800余家预算单位累计发放公务卡1.5万余张,现金提取量较改革前下降近85%,此项改革被安徽省财政厅作为蚌埠模式在全省推广。
转变作风,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全面开展“三结三联三服务”活动,全市500余家市、县区直属单位党组织与925个村、151个社区、701个非公企业的基层党组织结成共建对子;全市2016名党员领导干部与5820名基层组织书记、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种养殖能手)和困难党员群众结成联系对子,切实做到服务基层、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推动机关工作重心下移。
认真办理投诉受理。深入开展“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2013年,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61次,接待来访657批4470人次,化解问题212件次;主要领导接待12次,接待来访23批191人次。领导包案57件、带案下访56次。一批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面整合市直各单位投诉、咨询和求助类公共服务热线电话,建立统一的“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并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2013年,市长热线、市民信箱共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建议、咨询、求助等有效问题近万件次,办结率和反馈率均在90%以上。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办好“政风行风面对面”电视节目,探索把节目现场延伸到社区和群众中去,使节目更能体现社情民意,共播出290期,受理热线2265个,做到“日清、周访、月结、季评、年考核”。开通“纠风在线”网站,建立501人组成的政风行风评议员库,并委托第三方从事评议工作的调查和统计,形成“天天有热线、月月有追踪、季度有点评、年度有总评”的评议模式,促使各部门各行业感受压力、鼓足动力,受到群众好评。
惩防并举,正风肃纪务求实效
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断重申勤俭节约、改进作风具体规定,细化到不准用公款购买年礼、明信片、月饼、烟花爆竹,不准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围绕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使用、公务考察和因公出国(境)、奖金福利发放、公务卡制度执行等情况,在中秋、国庆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全市性检查,确保市管单位全覆盖。围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组织开展暗访活动8次,并针对规定落实不平衡现象,部署县区和10家市直重点部门对下级机构开展检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先后3次通报查处的违规问题。在今年4月召开的市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再次选择5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把查处违纪问题作为正风肃纪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共查处违规问题73个,处理9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45人。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明察活动6轮,对47个单位63名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对21名负有管理责任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加大效能建设明察暗访频次,并将督查重点由市直单位向二级机构、县区、乡镇、社区延伸。对市直单位和三县六区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违反效能建设规定问题33件,并制作明察暗访专题片在全市“四风”点评通报会上进行播放,由市相关领导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点评,起到较好警示效果。(李明 吉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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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对话蚌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倪建胜
记者: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蚌埠市纪委是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市作风建设的?
倪建胜:中央八项规定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动员令和切入口。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蚌埠市纪委始终把保障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严明纪律要求,狠抓监督检查,加强教育引导,健全工作机制,以铁的纪律锻造干部队伍,以好的作风保障科学发展,有效提升了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针对突出问题,确立行为规范。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抓好制度配套,重点健全提高服务效能、严明工作纪律、规范职务消费、改进文风会风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搭建起作风建设的基本制度框架。
二是强化监督问责,狠抓制度落实。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狠抓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紧紧抓住重大节假日等作风方面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重点查、随机查、暗访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问题,特别对顶风违纪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上点名道姓曝光,强化震慑作用,防止“破窗效应”。
三是抓好教育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健全教育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政绩观、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党纪条规教育,破除作风方面问题是小事的思想,增强改进作风的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选树改进作风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引导人、教育人、激励人、塑造人,努力做到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厘清职责定位,建立压力传递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构建党委主抓、纪委监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整合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资源,加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建立作风考核机制和群众评议机制,用科学的机制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