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
今年5月以来,上海市宝山区全体区委常委和正、副区长,相继签署了一份廉政风险承诺书。与以往廉政责任书不同的是,承诺书上多了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逐项列出每位区领导分管工作领域的“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风险”和“防范措施”。签字者必须保证,一旦清单上的条目出现问题,作为分管领导将接受问责。这是宝山区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具体举措。
“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必须带头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抓党风廉政建设绝不能流于形式。”区委书记汪泓表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制度,将增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并将具体职能部门的廉政建设压力直接传导至分管领导,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流程管理。
针对不少领导干部习惯于抓具体业务,抓相关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宝山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关于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制》的实施方案,通过列出风险清单并采取相关防范措施,避免领导干部因未能正确行使岗位权力、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而造成分管领域出现违规违纪和腐败现象。根据工作要求,包括区委书记、区长在内的每位宝山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要按照“权责对等、深化责任”的原则,查找本人分管领域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突出重点确定年度“责任风险清单”,并拟定相应的落实廉政责任的计划措施。清单内容经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明确,并报市纪委备案。到年底,召开区委专题会议,每位区领导均要专题述责,汇报年度责任风险清单内容的落实情况,一旦清单上的承诺未能兑现,将受到严肃问责。
“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该查不查、该办不办、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是否严格按照程序走的问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章俊荪带头梳理出3项重点廉政风险写入清单。同时,该区在工程建设、国有集体资产领域监管、专项资金审批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也分别被有关常委、副区长列入了责任风险清单。一些分管区领导还展开专项调研,摸排分管领域的风险情况。
目前,宝山区已梳理出40余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今后每年清单都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区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并协助区委统筹运用人大、政协监督以及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责任风险清单内容落实情况的督查。(记者 黄坚 通讯员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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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途径
张远封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责任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必须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宝山区通过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制,在这方面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权力意味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党委是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宝山区委在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制的过程中,对这项工作全程领导、全程参与,区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体现了区党委坚守责任担当,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决不当“甩手掌柜”的强烈意识。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明确和细化责任。针对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的“重部署、重考核、中途推进不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明晰”等薄弱环节,宝山区从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梳理责任风险清单做起,坚持领导率先示范,上下联动、责任到人、项目化推进,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使落实主体责任有了切实有力的抓手。
宝山区通过责任制清单这一有效载体,对问责对象、范围、方式作了明确,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提供了有效途径。





































